每日經濟新聞 2024-07-09 17:09:33
每經AI快訊,7月9日,北京證監局發布關于對新毅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經查,發現公司存在以下行為:一、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二、未能勤勉盡責,審慎履職,全面了解投資者情況,科學有效評估,提出明確的適當性匹配意見,將適當的產品銷售給適合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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