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9-11 22:28:25
每經記者 袁 園 每經編輯 馬子卿
9月11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肯定保險業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災減損、服務實體經濟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對保險業也定下了新的目標。
資料來源:原銀保監會、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交銀國際、畢馬威、中信證券研究部 楊靖制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意見》提出,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蓋面穩步擴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務持續改善、資產配置穩健均衡、償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內控健全有效的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框架。保險監管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監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場體系完備、產品和服務豐富多樣、監管科學有效、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業新格局。
此外,《意見》表示,要嚴把保險市場準入關。嚴格審批保險機構。依法從嚴審批新設保險機構。優化機構區域和層級布局,穩妥有序推進減量提質。推進業務分級管理。
保險業進入新發展階段
自2006年以來,國務院已發布兩份關于保險業發展的重要文件,分別被稱為“國十條”(《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和“新國十條”(《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對保險業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和促進作用。有業內人士將此次發布的《意見》稱為“新新國十條”,作為保險業發展的又一重要指導性文件,旨在推動保險業的高質量發展。
“《意見》的發布,標志著中國保險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在強監管、防風險的同時,推動保險業向高質量發展轉型,更好地服務于國家戰略和人民需求,對于維護金融穩定和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新與風險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龍格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意見》對保險業和社會均有重要的影響。
對保險業而言,通過嚴格的市場準入和持續監管,可以規范保險市場秩序;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可以提升保險服務水平;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業風險。對社會而言,保險業的高質量發展有助于構建更加穩定的社會保障網;通過保險資金的合理運用,可以促進國家重大戰略的實施和實體經濟的發展;規范的市場環境和良好的服務質量能夠增強公眾對保險業的信任。
嚴肅整治違法違規行為
據悉,《意見》對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對比“新國十條”,《意見》重點加強了對從業機構的監管。
《意見》要求,嚴把保險市場準入關。嚴格審批保險機構、嚴格審核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嚴格審查股東資質等。
例如,健全保險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機制。強化董事長和總經理履職監管。建立關鍵人員任職履職負面信息庫,加大失職問責力度,防止“帶病流動”。
健全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規則。嚴格股東資質、資金來源和行為穿透式審查。嚴禁違規跨業經營、杠桿率過高、存在嚴重失信行為和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的企業成為保險機構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建立股東、實際控制人“黑名單”制度,加大對重大違法違規股東的清退力度。
《意見》提出,嚴格保險機構持續監管。強化公司治理監管、強化資產負債聯動監管、強化分級分類監管、強化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等。
例如,健全利率傳導和負債成本調節機制。引導優化資產配置結構,提升跨市場跨周期投資管理能力。督促理順委托人和受托人職責分工。加強投資全流程監管。依法合規運用金融衍生品。穩慎推進全球資產配置。
《意見》表示,嚴肅整治保險違法違規行為。緊盯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加大市場整治力度、優化行政處罰工作機制等。
例如,依法嚴厲打擊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違規持股、非自有資金出資、違規干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違規占用資金等行為。嚴禁違規投資與保險主業無關的行業企業。規范銷售行為,嚴肅查處銷售誤導、套取費用等行為。堅決打擊保險欺詐犯罪、違規代理退保等行為。
封面圖片來源:資料來源:原銀保監會、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交銀國際、畢馬威、中信證券研究部 楊靖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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