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9-20 19:42:28
每經記者 王硯丹 每經編輯 彭水萍
9月18日,證監會發布通知,根據《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擬上市企業監管規定(試行)》(下稱《離職人員監管規定》),將由各證監局協助提供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及相關親屬的信息查詢比對服務。
證監會表示,開展輔導工作的保薦機構可在擬上市企業提交輔導驗收申請前,向發行人注冊地或主要經營地證監局提交查詢申請。保薦機構在申請查詢時應當一次性提供需查詢的發行人股東信息。證監局接到查詢申請后,將在五個工作日內向保薦機構反饋結果。原則上,保薦機構對一家發行人僅可提交一次查詢申請。
證監會要求,保薦機構應做好查詢數據的使用管理。查詢結果僅輔助用于提交《監管規定》要求的專項說明,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保薦機構應當勤勉盡責,除證監局提供的信息查詢比對服務外,還應充分利用各項核查手段,驗證發行人是否存在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及相關親屬入股情況,并嚴格按照《監管規定》要求開展核查工作,發表明確意見。
之前9月6日,證監會發布了《離職人員監管規定》,拉長離職人員入股禁止期,將發行監管崗位或會管干部離職人員入股禁止期延長至10年;發行監管崗位或會管干部以外的離職人員,處級及以上離職人員入股禁止期從3年延長至5年,處級以下離職人員從2年延長至4年。同時將從嚴審核的范圍從離職人員本人擴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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