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1-29 16:37:57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肖芮冬
11月29日,青島證監局披露對聯儲證券采取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的行政監管措施。青島證監局認為,聯儲證券同業拆借業務風險管理措施不到位、決策審批機制不完善,子公司管理不到位,從業人員行為管控有效性不足,反映出該公司的公司治理不完善,未能有效實施內部控制、合規管理和全面風險管理。
與此同時,青島證監局還對聯儲證券3名相關人員也采取了監管措施。青島證監局表示,呂春衛作為公司董事長,2023年6月27日至12月19日代為履行總經理職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因而,青島證監局對呂春衛采取監管談話措施。
另外,青島證監局還認為,盛赟作為分管相關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期間兼任業務部門負責人,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岳遠斌作為公司首席風險官,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因而,青島證監局對盛赟、岳遠斌分別采取警示函監管措施。
針對上述監管措施,聯儲證券相關人士表示,聯儲證券高度重視監管意見,會堅決按照監管要求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目前公司經營管理各方面情況正常,已對相關業務開展了全面自查,進一步健全了內控制度,并持續完善內控機制,堅持舉一反三,不斷夯實行穩致遠的發展基礎,切實提升穩健經營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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