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4 04:38:51
昨日(2月23日),一封要求查處北京市大龍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龍地產)的申請書遞至證監會,稱大龍地產在投資“北京順義區后沙峪鎮天竺開發區22號住宅用地”中存在虛假陳述行為,并給投資者帶來損失,要求證監會予以處罰。
每經記者 張敏 支玉香 發自北京
因“地王”被收回一事落得錢地兩空的大龍地產“噩夢”不斷。
昨日(2月23日),一封要求查處北京市大龍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龍地產)的申請書遞至證監會,稱大龍地產在投資“北京順義區后沙峪鎮天竺開發區22號住宅用地”中存在虛假陳述行為,并給投資者帶來損失,要求證監會予以處罰。
據悉,該申請由一位黃姓投資者委托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發出,受理此申請的律師張遠忠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若證監會的處理不能令人滿意,不排除召集股東自行對大龍地產的董事和高管提起訴訟。
昨日,大龍地產(600159,SH)股價經歷自事發(1月22日)以來的首次上漲,漲幅為2.53%,收于每股15.01元。
“地王”股價節節下挫
去年11月20日,大龍地產的子公司——北京市大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擊敗遠洋、龍湖、融僑等房企,以50.5億元的價格竟得“北京順義區后沙峪鎮天竺開發區22號住宅用地”,樓面價接近3萬元/平方米,成為去年北京的“雙料地王”。當日,其股價聞聲上漲,漲幅為7.54%,隨后一路走高。
隨后,在媒體的報道中,對其資金狀況的質疑不斷。大龍地產發布的年報顯示,2009年公司的總資產為30.07億元,同比下降5.32%??傎Y產僅約相當于地價款的60%。
今年1月22日,北京市國土局表示,8家開發商因欠繳地價款、招拍掛成交后未按期簽訂土地出讓合同,被暫停在北京土地交易市場的拿地資格,其中便包括大龍地產。當日,大龍地產的股價應聲大跌,跌幅達8.08%,此后便節節下挫。
1月26日,大龍地產發布公告稱,將于近期積極籌措資金,交納地價款,以恢復開發公司參與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場新的土地出讓交易活動的資格。公告還稱,處罰對公司經營無實質性影響。
2月1日,北京市國土局表示,由于大龍地產逾期未簽訂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土地開發建設補償協議》,取消大龍公司的競得資格,已繳納的2億元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當日晚間,大龍地產再次發布公告稱,公司將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降低公司的損失。公告還提醒投資者警惕風險。
據統計,從1月22日到節前(2月12日),大龍地產的股價累計跌幅達30.24%。節后的第一個交易日(2月22日),其股價再跌3.68%。雖然,昨日微漲2.51%,收報15.01元,但分析人士稱,如果股民去年11月買入該股并且一直持有,虧損約為25%。
被指作虛假陳述
前述申請書稱,從披露信息到沒收保證金期間,大龍地產既沒有補簽土地出讓合同,也未采取有效措施籌集地價款。同時,期間發布的公告,均未對上述核心事項及其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披露,致使投資人作出錯誤的判斷。
張遠忠表示,按照相關規定,上述行為屬于虛假陳述。他還表示,公司決策層未能履行盡職勤勉義務,應當承擔責任。
申請書中指出,在大龍地產作出拿地的決定之前,未就此事發布過任何公告;同時,在1月26日的公告中,也未及時作出風險提示。
張遠忠稱,上述做法均屬于“虛假陳述”的范疇。因此,“請求證監會對大龍地產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相應的處罰!”
針對此事,記者昨日多次致電大龍地產董秘馬志方,但對方未予接聽。
股民:不排除自行起訴可能
據了解,按照相關規定,證監會將于兩個月后對此申請作出答復。
張遠忠表示,已經做好進一步的準備。如果證監會的答復不能令人滿意,將不排除召集股東自行對大龍地產的董事和高管提起訴訟。
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高管若存在違法行為的,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遭到拒絕,也可以自行提起訴訟。
此前,一位來自哈爾濱的股民也曾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他正在聯合其他股民,準備對大龍地產和北京市國土局提起訴訟,緣由是對方發布虛假信息,導致投資者虧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在企業非理性拿地的背后,該事件也反映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他也希望通過該事件,對公司高管的行為作出一定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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