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價暴跌、業績不達標方大炭素無奈放棄股權激勵
2010-05-22 02:25:43
每經記者 朱秀偉
市場持續走低,一些熊市中才能見到的市場現象開始大量涌現,除破凈、破發外,撤回股權激勵的現象開始陸續出現。5月22日,方大炭素(600516,收盤價6.66元)發布了公告宣布撤回股權激勵方案。除股價跌破當初設定的行權價外,業績不達標也是另外一個重要原因。
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今年5月中旬就將是方大炭素第一個行權期,有包括高管、技術骨干在內的382人將參與行權。
今日(5月22日),方大炭素卻發布公告稱撤回股權激勵計劃。公告顯示,公司于2009年5月11日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已向證監會呈報備案申請。然而,自去年5月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至今,國內外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發生了重大變化,在此情況下,原方案已不具備可操作性,若繼續執行原方案將難以真正起到應有的激勵效果,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撤回股權激勵計劃,適當調整后,再行實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當時股權激勵方案后發現,除股價跌破當時規定的行權價外,業績不達標也是無法行權的重要原因。
股權激勵草案顯示,行權價格為13.92元,同時行權時股票價格不低于15元/股。截至昨日,方大炭素報收6.66元,由于在2009年7月有除權除息情況,復權后方大炭素的價格只有13.56元,均低于行權價和行權要求的15元。至去年年底以來,方大炭素的股價就一路走低,累計跌幅達43%。正如公告中所說,執行原方案將起不到激勵作用。
更為重要一點是,公司2009年年度的業績達不到行權要求。在行權條件中,明確規定2009年方大炭素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不低于2007年~2008年凈利潤的平均數的110%。
而去年年報顯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方大炭素的凈利潤只有2490萬元,2008年公司凈利潤為4.13億元,同比下降高達93.97%,2007年凈利潤也高達2.24億元。顯然無法達到當時規定的行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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