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礦業董事長被罰70萬元
2010-12-28 01:12:27
每經記者 李智
紫金礦業(601899,收盤價7.81元)今日(12月28日)公告稱,公司董事長陳景河、董事鄒來昌(兼任公司常務副總裁及紫金山金銅礦礦長)于2010年12月27日分別收到福建省環境保護廳下發的 《福建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決定書》。
《決定書》稱,2010年7月3日和7月16日,紫金礦業下屬紫金山金銅礦銅礦濕法廠先后兩次發生含銅酸性溶液滲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為3187.71萬元。按照相關法規,對陳景河罰款70.5997萬元;對鄒來昌罰款44.9768萬元。
同時,紫金礦業公告稱,為幫助信宜紫金銀巖錫礦礦區下游受災人民的生產自救和災后重建,公司決定向信宜市民政局捐贈5000萬元。而信宜紫金作為受災單位和相關責任單位,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公司作為股東單位,支持信宜紫金采用各種方法(包括處置資產和權益)籌措資金,優先用于災民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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