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0 01:08:30
“地方割據”的利益格局,既是財政投入不合理的結果,也是制度不執行、不健全的結果。
每經編輯 張海英
張海英
國務院新聞辦19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胡祖才介紹《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有關情況。胡祖才表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底線”,由政府負最終責任,將來基本公共服務要跟戶口、戶籍地逐步分離,基本公共服務要成為群眾的基本權益。
盡管這個《規劃》的全文在網上搜不到,但從媒體報道和專家解讀來看亮點不少。比如,這是我國首次編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規劃,《規劃》首次明確基本公共服務國家基本標準。專家進一步提煉了四個亮點: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貧富”;明確支出責任,加大政府投入;統一教師待遇,取消重點學校重點班;公辦民辦并舉,鼓勵民資參與。
從報道來看,《規劃》值得期待。只是,任何事情從來都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實現這個《規劃》提出的標準和目標,將會面臨不少現實挑戰。這是因為,《規劃》不僅涉及面寬——44類80個基本公共服務項目,而且也將會碰到所有改革中最堅硬的部分,比如,戶籍制度改革了多年依然成為諸多權利實現的路障;再比如,“地方割據”的利益格局是長期形成的,這么多年來都很難被打破。
表面上看起來,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最大的攔路虎是戶口、戶籍,只要把基本公共服務跟戶口、戶籍逐步分離就可以。但是,戶籍的背后有著很復雜的原因,比如,公共資源的失衡,既得利益群體的阻撓,城鎮化發展與城市承載力的矛盾等。例如,我們的城鎮化發展主要在發展房地產和商業,而不是發展公共服務——基本公共服務與城鎮化進程并不匹配。
盡管推行公共服務均等化看起來很復雜,但在筆者看來,主要原因就在兩點,即投入與制度;進一步總結其實就一點,那就是改革的決心。有決心就會開動腦筋尋找改革智慧、掃除改革路障。不過,不管改革決心有多大,要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必須從投入和制度入手。
在投入方面,首先財政投入要向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大幅傾斜,而且要凸出重點領域如教育、醫療。這些年輿論討論最多的一個話題是行政支出成本過高,而對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投入普遍不足。舉例來說,教育不僅關系到公民受教育權,而且關系到國家未來競爭力。然而,1993年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就確指出:“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本世紀末達到4%。”但卻推遲了整整12年。
其次是民營資本投入。由于缺少公平的競爭環境,缺少規范化約束,民營資金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并不如意。以醫療領域為例,一方面是不少民營醫院坑蒙拐騙的負面新聞時常傳出,說明缺少監管;另一方面,民營醫院陷入債務泥潭甚至不斷倒閉的消息經常傳出,說明對民營資本支持不夠。如果投入始終不到位,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會“無米下鍋”。
在制度方面,首先要遵守現有的國家大法。比如,按照憲法第33條平等原則和第46條受教育權保障以及教育法,流動人口子女在隨遷地參加當地高考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現實是部門規定和地方規定斷了流動人口子女的就地高考夢。其次是改革現有戶籍制度,讓公共服務隨著人轉移,而不是盯著戶口。再者,應出臺“基本公共服務法”。
“地方割據”的利益格局,既是財政投入不合理的結果,也是制度不執行、不健全的結果。例如,中央財政對北大、清華這樣的名校缺少投入,甩給地方,名校必然會不斷擴大在當地的招生比例,降低當地招生門檻,影響高考公平。所以,必須要擊中制度和投入這兩大“命門”,才有可能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期待有關方面在“十二五”期間完成這一光榮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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