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2-08-14 09:49:07
陳發樹的訴訟請求仍不變,訴請確認其與紅塔集團于2009年9月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合法有效并全面繼續履行。
4月27日,李慶向國家煙草專賣局提交了《關于請求澄清國家煙草專賣局2012年4月19日對陳發樹先生行政復議申請回復函的律師函》。希望國家煙草專賣局能夠進一步解釋回函的內容,說明中國煙草總公司的批復為什么不屬于行政復議的范圍。李慶昨日向本報記者表示,煙草總公司此后未再給予回應。
參與研討的法律專家表示,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只有一個法定條件,即不是行政行為,沒有對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實際影響。“經過前期輾轉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碰壁,這至少可以反推煙草總公司否決轉讓的批復為單純的股東行為,而股東行為是無權肆意侵害第3方權益的。”李慶表示。
下周的庭審將是一審的繼續。李慶表示,“多項規定與雙方共識都認定,財政部是本次交易的最終有權審核國資機關。而接下來民事訴訟中很簡單的邏輯就是,陳發樹全部依法履約,但煙草總公司方面并未履約上報審批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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