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2-12-24 08:56:49
中國期貨業協會日前發布《期貨公司設立子公司開展以風險管理服務為主的業務試點工作指引》。這份指引提出,作為試點公司的期貨公司子公司可以圍繞期貨市場定價和風險管理,為實體企業提供豐富多樣的期現結合產品及服務。試點工作生效日期為2013年2月1日。
據介紹,試點的主要業務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倉單服務。主要由子公司為實體企業客戶提供倉單串換、倉單回購、倉單收購、倉單銷售等業務。二是合作套保。期貨公司子公司可以根據企業實際生產經營需求,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一對一”套期保值服務及風險管理產品。三是定價服務。期貨公司子公司可以在基差貿易的基礎上為現貨企業提供點價交易、均價交易、遠期和互換等個性化的定價和風險管理工具。四是基差交易。期貨公司子公司可以通過自身基差交易的實務操作所形成的成功模式和示范效應,引導和培育實體企業更好地利用期貨市場完善定價機制和進行風險管理。
據悉,中國期貨業協會選擇試點公司主要考慮其合規程度、資本充足狀況及相關業務經驗。試點期間擬選擇最近一次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不低于B類B級(73家)、且凈資本在3億元以上(34家)的期貨公司進行試點,同時優先考慮有業務開展經驗及現貨背景的公司。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