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2-12-24 09:01:01
22日,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在其網站上正式發布了《期貨公司設立子公司開展以風險管理服務為主的業務試點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并自2013年2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期貨公司可以設立風險管理子公司,“期現結合業務”正式開閘。
業內人士稱,此舉將充分發揮期貨公司作為風險管理中介的創新能力和服務能力,更好地為實體企業提供風險管理服務,促進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的結合和功能發揮。
按照《指引》規定,期貨公司子公司業務范圍主要包括,倉單服務、合作套保、定價服務和基差交易。
據了解,協會此前曾召集部分期貨公司對《指引》征求意見。此次《指引》的正式發布,將全面打開期貨市場的又一項創新業務,實現了“期貨公司可做現貨”的突破。
期貨公司設立子公司開展期現結合業務,將實行備案制并先行試點?!吨敢芬幎?,試點期間擬選擇最近一次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不低于B類B級(73家),且凈資本在3億元以上(34家)的期貨公司進行試點,同時優先考慮有業務開展經驗及現貨背景的公司。
《指引》規定,期貨公司要在協會網站和公司網站上公示子公司的業務范圍以及期貨賬戶開立情況。期貨公司子公司應當按照分級分類的原則建立客戶資信管理制度,子公司的客戶應為商業實體、金融機構、投資機構等法人客戶和可投資資產高于100萬元的高凈值自然人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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