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3-02-11 15:49:34
繳納企業年金是否需要繳個稅?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介紹,需要繳納個稅,但對于個人繳費和企業繳費適用不同的規定。
新華網北京2月11日電(記者 何雨欣)繳納企業年金是否需要繳個稅?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介紹,需要繳納個稅,但對于個人繳費和企業繳費適用不同的規定。
企業年金,是指在政府實施的公共養老金或國家養老金制度之外,企業和職工根據自身經濟實力自愿建立的旨在為本企業職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補充性養老金制度,有企業繳納部分,也有個人繳納部分。
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近日在解答納稅咨詢熱點時介紹,對于企業年金的個人繳費部分,不得在個人當月工資、薪金計算個稅時扣除。
納稅服務司表示,對于企業年金的企業繳費計入個人賬戶的部分是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屬于個稅應稅收入,在計入個人賬戶時,應視為個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不與正常工資、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費用,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當期應納個稅款,并由企業在繳費時代扣代繳。
納稅服務司還表示:“對企業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繳費的,在計稅時不得還原至所屬月份,均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不扣除任何費用,按照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對因年金設置條件導致的已經計入個人賬戶的企業繳費不能歸屬個人的部分,其已扣繳的個人所得稅應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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