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3-03-15 16:34:09
2012年各地消協組織共受理蘋果公司產品投訴2170件,其中涉及售后服務的投訴占25.6%,高出家電全行業平均水平7個百分點。
一向標榜“重視用戶體驗”的美國IT巨頭蘋果公司,在中國這一全球第二大市場的售后服務卻問題時出、受到詬病。專家指出,面對強勢公司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中國的法律、法規需進一步完善,以支持消費者的群體維權,并加大對“問題”公司的處罰力度。
中國消費者協會(簡稱中消協)15日稱,2012年各地消協組織共受理蘋果公司產品投訴2170件,其中涉及售后服務的投訴占25.6%,高出家電全行業平均水平7個百分點。
中消協表示,蘋果產品售后服務的主要問題是“霸王條款”眾多、維修費用昂貴,以至不少消費者感嘆蘋果產品是“買得起修不起”。
蘋果公司的行為包括擅自縮短“三包”期限等。一消費者購買的蘋果筆記本電腦在使用一年多之后出了問題,到蘋果服務商處維修時被告知“主板只保修一年,要維修就得支付高額費用”。但根據《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筆記本微型機的主板屬于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應該為兩年。
對于維修人員弄丟消費者手機存儲數據,蘋果公司也概不負責。趙女士的蘋果手機屏幕摔壞后,到指定售后服務機構維修。維修人員不慎將手機內的全部資料丟失,趙女士要求將資料找回,但經營者只同意給消費者免費更換全新外殼。后趙女士聯系數據恢復機構,費用為5000元,但蘋果售后服務機構不肯承擔這筆費用。
此外,蘋果產品的售后服務還存在強制保留維修產品舊件、單方判斷拒絕維修、維修使用翻新零件、修理拖延時間長等諸多問題。
記者調查發現,《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為蘋果的“我行我素”撐了腰。比如,對于丟失客戶數據的投訴,蘋果規定:“如果任何產品在蘋果保管期間損壞或丟失,或者因維修而導致任何其他損害或損失,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蘋果的責任僅限于受損產品的維修或更換費用”;對于強制保留產品舊件,該條款規定“蘋果將保留被更換的零件或產品作為其財產”。
北京市消協副秘書長屈建輝說,《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以格式條款方式減輕、免除了經營者因自身過錯而應承擔的責任,排除了消費者的主要權利,違反了中國的物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
“消費者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當積極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用自己的力量推動消費環境的改善。”北京市華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惠娟認為。
但面對蘋果這樣的強勢企業,消費者的維權存在一定難度。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蔣蘇華認為,單個消費者受限于維權所需的法律技能與成本,難以“孤軍奮戰”;即便是消費者組織出面維權,一旦強勢企業不予配合,相關組織也易陷入有心無力的困境。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表示,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為消費者的群體維權提供了法律保障。其中第55條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社會團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依據這條規定,消費者協會可以代表消費者群體提起訴訟,這是一大進步,但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仍然缺乏,仍需完善。”邱寶昌說。
同時,專家認為應該加大對違反消費者利益行為的處罰力度。王惠娟表示,在現有法律體系內,關于家電維修違法行為行政罰款的最高限額僅為3萬元,不足以對蘋果這樣的公司起到威懾、懲罰作用。
“長遠來看,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則是通過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更便捷、更容易、更經濟維權的途徑,并加重違法者的違法責任與成本。”蔣蘇華說。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