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6 01:15:54
銀監會近日發文,要求各銀行對地方平臺貸款進行總量控制,不得新增融資平臺貸款規模。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楊井鑫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楊井鑫 發自北京
繼《關于加強2013年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討論稿)下發約一月,新政就已經落地。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銀監會近日下發了《關于加強2013年地方融資平臺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銀行對地方平臺貸款進行總量控制,不得新增融資平臺貸款規模。對于現金流覆蓋率低于100%或資產負債率高于80%的融資平臺貸款占比不高于上年。
《意見》還稱,對于今年到期的融資平臺貸款,各銀行要與融資平臺、地方政府制定詳細的還款方案,逐筆明確還款日期、還款金額和償債資金來源,并于5月30目前報至各銀監局和各級行總行。
明確六大條件/
在今年的指導意見中,層級差異化監管被重點提及,這也是監管層對債務結構優化的一種重要體現。在這次的《意見》中,對于地方融資平臺債務質量的衡量以現金流覆蓋率和資產負債率兩指標為準,并進行了嚴格的量化。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此前銀監會對平臺貸的監管主要是依據于現金流,但是實際操作中存在種種弊端,而兩項指標共同衡量,能更好地將平臺貸實行分類。
在《意見》中,銀監會對新發放的平臺貸款明確了六個條件,包括現金流全覆蓋、抵押擔保合規、落實財政資金償還來源、資產負債率低于80%等。
《意見》還指出,新增貸款應主要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融資平臺、保障性住房和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的合理融資要求。對于現金流覆蓋率低于100%或資產負債率高于80%的融資平臺,各銀行要確保其貸款占本行全部平臺貸款的比例不高于上年水平,并采取措施逐步減少貸款發放,加大貸款清收力度。
更為重要的是,銀監會還要求各銀行建立包括銀行貸款、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信托計劃、理財產品等在內的全口徑融資平臺負債統計制度,且各銀監局要匯總轄內融資平臺貸款償還情況,按季進行風險分析,避免出現重大違約事件。
“從各家銀行平臺貸的情況看,都處于總量壓縮狀態,而銀行對新增部分也持謹慎態度。如今,監管層是在總量控制的基礎上進行結構的調整,分層采取差異化的管理。”一家券商銀行分析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要求授信傾向省級融資平臺,而縣區級平臺和高資產負債平臺的債務則要壓縮。
該人士指出,這是一種風險隔離的方式,將融資平臺進行分類管理。“這種分類之后的平臺風險不一,監管層可以選擇性的進行重點監管,而風險的傳導也能夠進行控制。”
或加大債券風險/
上述《意見》對于平臺層級差異化的監管,縣區級平臺今后的融資無疑將承壓。
上述分析師認為,如果該新規落實,今年可能會有更多的縣、區級平臺由于得不到貸款,被迫將融資及再融資壓力轉移到其他市場上。然而,去年年底銀監會的“463號文”又加強了平臺通過信托、財務公司等影子銀行融資的約束控制。
從目前政信合作項目的數量和規模上看,信托渠道并不能完全滿足融資平臺的資金需求。“可能大部分融資都會走發債方式。”該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他還認為,縣域級別的融資平臺融資難度加大,也就是說債券的信用風險加大,這對縣級城投和地級城投平臺都會造成沖擊。
中國財政部原部長項懷誠近期表示,政府的負債數目約30萬億,而城投債作為我國特有的一種融資手段,也成為地方政府彌補城鎮化資金缺口的最大融資平臺。在2012年1月4日至2013年2月8日,城投債已發行9900億,發債數843個。
而此前審計署所公布的地方平臺結構,省級融資平臺占比大約30%、地市級大致為44%、區縣級約為27%。
“新規的深層影響將表現在機構對債券的配置上。各投資機構會更謹慎對待縣區級別的債券配置,更注意投資中的風險。”上述分析師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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