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6 01:34:41
“從國家發改委發文的頻繁性和要求內容的增加來看,說明國家發改委對企業債的監管越來越嚴。”昨日國內某券商分析師向記者表示。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張威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張威 發自北京
“從國家發改委發文的頻繁性和要求內容的增加來看,說明國家發改委對企業債的監管越來越嚴。”昨日(6月5日),國內某券商分析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在4月下旬發出通知加強了企業債監管,5月下旬則發出了對申請發債企業進行專項核查的通知,隨后在本月3日再次對5月份的通知進行補充說明,均表明國家發改委對企業債的重視和態度。
“國家發改委所做的一切,目的是指向地方政府平臺債,因為地方政府不允許發平臺債,但有些地方政府會借助其下屬公司的外殼進行發債,主要也是為了避免地方平臺債的風險。”上述分析師說。
近日,有媒體稱,在業界交流群中關于發改委暫停新發債申請受理的消息傳得熱火朝天。
上述分析師表示,“現在國家發改委對企業的監管已經很嚴了,如果完全禁止發債,很多事情就沒法做了。”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國家發改委財金司,先后有兩位工作人員接通電話,對于記者“是否暫停受理新發企業債”的提問,第一位表示沒聽說,另外一位則表示不知道,后又說沒有停止,具體還要問證券處。隨后,記者撥打了證券處電話,但無人接聽。
企業債發行要求已提高/
“對于是否暫停受理新發企業債我不太清,沒有接到通知,但是現在發行企業債的要求提高了,”上述分析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發行主體必須是大型,成立時間要滿三年,不可以是銀監會名單之內的平臺,需要提供三年的公司財務報表、營業執照、股東構成、公司相關業務介紹情況,同時還要看項目。
今年,國家發改委印發的一系列文件,都強調要從嚴審核企業債。其中,“957號文”(即《關于進一步改進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對募集資金用于產能過剩、高污染、高耗能等國家產業政策限制領域和企業信用等級較低,負債率高,債券余額較大或運作不規范、資產不實、償債措施較弱的企業債進行嚴格審核。
“1177號文”(即《關于對企業債券發行申請部分企業進行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十一項審核的內容,具體包括:發債企業規范運作情況;發債企業資產、利潤等財務指標的真實性合規性情況;債券擔保的有效性,抵押擔保是否存在一物多押,抵質押資產是否易變現有效資產,第三方擔保的是否存在互保和連環保;申請發債企業以前各期發債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需提供資金往來單據等證明材料等。
6月3號,國家發改委在《關于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中表示,完成自查后,自查報告由發行人、主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評級機構等單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可對單個發債申請企業出具核查報告,也可對多個發債申請企業出具一份核查報告,并以文件形式上報。對多個發債申請企業出具一份核查報告文件的,請提供相應份數的復印件。
上述分析師表示,如果想通過審核就需要在財務報表上下一點功夫,盡量把好的資產拿進來,不好的資產剝離出去,盡量做得好看一些。
仍有企業債項目獲批/
國家發改委多次下發文件,主要是為了防范系統性風險,而非抑制企業債發展,如果真的停止了新發企業債,企業又將如何應對呢?
“現在企業債還是發行的,并沒有受到影響,可能對城投債會有影響,項目審批條件更加嚴格。”上述分析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國家發改委從制度上對企業債進行規范,如果真叫停了企業債,企業肯定會通過其他渠道融資。
4月,國家發改委發布“957號文”,將企業債申請分類為“加快和簡化審核類”、“從嚴審核類”以及“適當控制規模和節奏類”;5月下旬,國家發改委又發布了“1177號文”,進一步細化分類管理要求。
而“957號文”中“加快和簡化審核類”中,規定了企業發債的申請條件,要求屬于當前國家重點支持范圍或信用等級較高、償債措施較為完善及列入信用建設試點。而后者的具體要求包括:主體債券或信用等級為AAA級;由評級AA+及以上的擔保公司提供無條件不可撤消保證擔保的債券;資產負債率低于30%、信用安排較為完善且主體信用級別在AA+及以上的無擔保債券等。
昨日,記者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網站債券發行與上市的企業債一欄中,仍看到6月5日公布了“國家發改委關于山東省日照市經濟開發投資公司發行2013年企業債券核準的批復”,批復顯示該項目融資不超過8億元,所籌資金全部改造項目的建設。同時,批復要求按照有關規定需要更新3年連審的財務審計報告,審批時間是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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