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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監管 亦需向地方保護說“不”

    2013-08-07 01:12:40

    與內幕交易一樣,地方保護主義是A股市場的另一顆“毒瘤”,其危害性顯然不言而喻。

    每經編輯 曹中銘    

    ◎曹中銘

    日前,證監會主席肖鋼在 《求是》雜志發表的《監管執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一文引起市場強烈關注。正所謂“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市場呼吁監管部門從嚴執法的聲音一直不絕于耳,卻并沒有意識到我國資本市場監管執法面臨著執法資源、執法隊伍、執法手段、執法環境以及執法任務與執法模式等多方面的短板。

    市場監管執法,一方面在于防范違規違法的發生,震懾違規者為了利益不惜鋌而走險;另一方面,通過多種方式與手段,讓違規者露出“狐貍的尾巴”,并對其實施嚴厲打擊。愿望雖好,但現實有時卻不免很殘酷。

    來自證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因為存在案件發現難、取證難、處罰難、執行難等問題,資本市場案件查實率只有60%~70%。近年來證監會雖然每年立案調查110件左右,但能夠順利作出行政處罰的平均不超過60件。每年平均移送涉刑案件30多件,最終不了了之的超過一半。這也意味著,每年至少有超過一半的違規違法行為沒有付出代價,也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顯然,某些違規者沒有受到懲罰除了 “人情世故”、“不敢碰硬”、“不堅持原則”等原因外,地方保護主義無疑亦是不可被忽視的重要因素??鋸堻c說,自A股市場誕生以來,地方保護主義的陰霾就一直籠罩在資本市場的上空。某種意義上講,與內幕交易一樣,地方保護主義是A股市場的另一顆“毒瘤”,其危害性顯然不言而喻。

    云南綠大地案曾被證監會認定為“案情重大,性質極為惡劣”。然而該案發生后,上市公司向上級求援、地方行業管理部門的求情以及地方領導為綠大地說情等卻忙得 “不亦樂乎”。對于其時深陷違法犯罪泥潭的綠大地來說,地方保護可謂無處不在。此外,2011年12月相關法院一審判決顯示,上市公司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公司原董事長何學葵、原財務總監蔣凱西等均是一“緩”了之。如此判決無異于縱容犯罪,也與其后昆明中院的嚴懲形成鮮明對比。前后兩份不同的判決結果,亦折射出地方保護主義在其中作怪,某些違規違法案件最終出現 “不了了之”的情形,或許早已“被注定”。

    除了袒護違規上市公司之外,并購重組、新股上市等過程中亦不乏地方保護色彩。如為了業績差、虧損嚴重企業的出路,為了職工的安置與穩定等,某些地方政府部門會責令當地上市公司出手援助,上市公司與投資者的利益無形中會受到侵害。

    再如為了企業能夠上市,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通過稅收減免、政府補貼等方式包裝粉飾公司業績,進而使其順利過會成功躋身資本市場的大有人在,而一旦減稅、補貼等被取消,上市公司立即就會現出原形,最終買單的只有投資者,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近幾年來監管部門在大力推進A股市場的市場化進程,而A股市場的市場化,既包括監管部門推進的市場化,像新股發行制度的市場化改革等,當然也包括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市場化”,過多地運用行政手段,用行政化替代市場化,無疑是有失偏頗的,也明顯不利于A股市場的市場化發展。

    因此,資本市場的監管,我們不僅要向違規違法行為說“不”,同樣也要向地方保護主義說“不”。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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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中銘 日前,證監會主席肖鋼在《求是》雜志發表的《監管執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一文引起市場強烈關注。正所謂“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市場呼吁監管部門從嚴執法的聲音一直不絕于耳,卻并沒有意識到我國資本市場監管執法面臨著執法資源、執法隊伍、執法手段、執法環境以及執法任務與執法模式等多方面的短板。 市場監管執法,一方面在于防范違規違法的發生,震懾違規者為了利益不惜鋌而走險;另一方面,通過多種方式與手段,讓違規者露出“狐貍的尾巴”,并對其實施嚴厲打擊。愿望雖好,但現實有時卻不免很殘酷。 來自證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因為存在案件發現難、取證難、處罰難、執行難等問題,資本市場案件查實率只有60%~70%。近年來證監會雖然每年立案調查110件左右,但能夠順利作出行政處罰的平均不超過60件。每年平均移送涉刑案件30多件,最終不了了之的超過一半。這也意味著,每年至少有超過一半的違規違法行為沒有付出代價,也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顯然,某些違規者沒有受到懲罰除了“人情世故”、“不敢碰硬”、“不堅持原則”等原因外,地方保護主義無疑亦是不可被忽視的重要因素??鋸堻c說,自A股市場誕生以來,地方保護主義的陰霾就一直籠罩在資本市場的上空。某種意義上講,與內幕交易一樣,地方保護主義是A股市場的另一顆“毒瘤”,其危害性顯然不言而喻。 云南綠大地案曾被證監會認定為“案情重大,性質極為惡劣”。然而該案發生后,上市公司向上級求援、地方行業管理部門的求情以及地方領導為綠大地說情等卻忙得“不亦樂乎”。對于其時深陷違法犯罪泥潭的綠大地來說,地方保護可謂無處不在。此外,2011年12月相關法院一審判決顯示,上市公司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公司原董事長何學葵、原財務總監蔣凱西等均是一“緩”了之。如此判決無異于縱容犯罪,也與其后昆明中院的嚴懲形成鮮明對比。前后兩份不同的判決結果,亦折射出地方保護主義在其中作怪,某些違規違法案件最終出現“不了了之”的情形,或許早已“被注定”。 除了袒護違規上市公司之外,并購重組、新股上市等過程中亦不乏地方保護色彩。如為了業績差、虧損嚴重企業的出路,為了職工的安置與穩定等,某些地方政府部門會責令當地上市公司出手援助,上市公司與投資者的利益無形中會受到侵害。 再如為了企業能夠上市,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通過稅收減免、政府補貼等方式包裝粉飾公司業績,進而使其順利過會成功躋身資本市場的大有人在,而一旦減稅、補貼等被取消,上市公司立即就會現出原形,最終買單的只有投資者,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近幾年來監管部門在大力推進A股市場的市場化進程,而A股市場的市場化,既包括監管部門推進的市場化,像新股發行制度的市場化改革等,當然也包括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市場化”,過多地運用行政手段,用行政化替代市場化,無疑是有失偏頗的,也明顯不利于A股市場的市場化發展。 因此,資本市場的監管,我們不僅要向違規違法行為說“不”,同樣也要向地方保護主義說“不”。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每經訂報電話 北京:010-58528501上海:021-61283003深圳:0755-83520159成都:028-86516389028-86740011無錫:15152247316廣州:020-8966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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