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5 01:08:51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鄧莉蘋 楊玨軒發自深圳、廣州
每經記者 鄧莉蘋 楊玨軒發自深圳、廣州
信托行業再添一例“剛兌”案例。
8月13日,陜國投A(000563,SZ)發布了關于裕豐公司信托貸款項目相關問題處置進展情況的公告,公司出資5.98億元受讓已出現兌付危機的 “陜國投·裕豐公司貸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剛性兌付”的方式化解這場危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前,已發生過多起因產品到期無法支付,信托公司“兜底”的事件,而9月的兌付洪峰,也引發廣泛關注。
近6億兜底/
據了解,2012年4月11日和7月25日,陜國投分別發行了“陜國投·裕豐公司貸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和“陜國投·裕豐公司二期建設項目貸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合計募集5.7億元,向裕豐公司提供信托貸款。但在支付了部分利息之后,裕豐公司在2012年底開始出現延期付息,陜國投于是采取了申請強制執行保全資產和受讓信托受益權等方式解決問題。
根據公告,陜國投先后用自有資金7289.78萬元和52542.38萬元受讓了上述兩只信托計劃的受益權。而且 “西安中級法院日前已完成查封裕豐公司等原提供的抵(質)押擔保資產”。
據悉,陜國投的兩期項目均有抵押資產,河南裕豐第一期貸款7000萬元的抵押擔保物為江蘇潤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評估值為2.4億元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二期貸款5億元貸款的擔保物為無錫保利資產經營實業有限公司105套營業用房等擔保物品。資料顯示,河南裕豐的實際控制人為資本大佬鮑崇憲。他還是江蘇潤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和ST澄海實際控制人。業內人士認為陜國投敢于兜底,因其公告稱,“從評估價值看,抵押資產應能覆蓋貸款本息。”
“剛兌”潛規則/
對于剛性兌付行為,用益信托首席分析師李旸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要求投資者風險自擔很不現實,因為信息的不對稱和信披不完全,如果沒有剛性兌付,會造成投資者的大量流失,對整個行業造成很大的影響。
《中國信托業發展報告(2013)》指出,信托公司自主資產管理能力欠缺,是“剛性兌付”規則久未打破的原因。《報告》認為,目前信托公司還是未能擺脫 “通道”角色,產品線不夠豐富,只能通過默許“剛性兌付”提高投資者對其產品的接納度。
事實上,信托行業出現兌付危機的并不僅此一例。此前,就已經有包括中信信托的青島舒斯貝爾項目、三峽全通項目、安信信托的溫州“泰宇花園”項目等出現了兌付問題。這些項目的最終解決方法都是信托公司或者先行兌付,或者替項目方接盤。
在普益財富研究員范杰看來,盡管信托公司通過接盤者令產品兌付化險為夷,但不能正常兌付的項目卻讓投資者心有余悸,過度依靠接盤方,也會使信托公司在項目之初弱化對項目的要求,這會使得整個行業受到不利影響。
據媒體報道,今年7月,銀監會非銀部已要求信托公司建立問責機制,運行中出現風險的信托產品即使最終得以正常兌付,在項目風險處置完畢后相關責任人也將被問責。
范杰認為,問責機制的推出,實際上是打破了以往“唯兌付”的監管思路,把監管的重心放到督促信托公司履行信托責任上來。這既可以看作是監管思路回歸信托本質的一種體現,又可以看作是對剛性兌付的否定——僅僅保證兌付已無法逃避監管,這有助于信托公司注重項目本身的質量。
兌付洪峰年底過去/
面對信托公司或明或暗兜底的慣性,即將到來的9月兌付洪峰讓市場提心吊膽。
據中金公司統計,2013年預計到期房地產信托規模為2816億元,本息合計總還款額約為3100億元。峰值出現在2013年的6月和9月。
另據Wind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明確公告“提前清盤”的信托產達到32款,而去年全年只有6款,激增5倍多。
李旸認為,今年信托管理資產規模已經達到9.45萬億,提前清算的產品和剛性兌付的案例自然會增加。而且提前清算也是正常的市場行為,要分開看。有主動提前清算的,也有被動提前清算的。
中金公司在此前發布的報告中表示,2013年預計到期房地產信托規模為2816億元,本金加利息總還款額約為3100億元。
李旸表示,兌付洪峰預計在今年12月會過去。他認為,如果在兌付高峰有較多信托產品出現支付問題,甚至可能引起連鎖反應,“信托公司在此期間應該嚴密控制風險,緊密關注融資項目,以確保投資者權益。”
新聞鏈接
鮑崇憲陷多起債務糾紛ST澄海亦被牽連
每經實習記者 鄔曉丹
作為陜國投剛性兌付項目融資方河南裕豐的實際控制人,資本大佬鮑崇憲同時還陷入了另外一起債務糾紛。
ST澄海(600634,SH)昨日(8月14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對房產進行自查時發現位于國權路39號401室、2101~2128室被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查封,部分房產限制日期為2013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24日,部分限制日期為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17日。
較為蹊蹺的是,這次出乎公司意料的房產查封竟是因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鮑崇憲的債務糾紛。查封涉及的案件為江陰民豐農村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訴借款人鮑崇憲、江蘇潤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潤泰房產),保證人上海澄海企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即ST澄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所涉借款金額為本金2170萬元及利息。ST澄海公告稱表示,鮑崇憲是在公司及公司董事會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以公司名義為其個人借款提供擔保。
2010年7月入主ST澄海的鮑崇憲在多家公司擔任董事、總經理等職務,包括此次案件中涉及的借款方之一潤泰房產也是由鮑崇憲出任執行董事。
作為中小房地產企業,ST澄海近幾年的經營情況不太理想。因此,此次涉及的2170萬元,對ST澄海而言可能也不是一個小數目。
值得注意的是,ST澄海稱公司已責成鮑崇憲及潤泰房地產盡快處理此事,消除該債務對公司的影響,如公司遭受損失,公司將向其追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河南裕豐通過陜國投的兩期信托融資項目中,第一期貸款7000萬元融資的抵押擔保物即為江蘇潤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評估值為2.4億元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若這些資產被法院判做債務抵押,或將對ST澄海追討債務造成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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