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3 01:21:37
作為全國政協委員,交銀施羅德基金公司副總經理謝衛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他今年的提案都是業內關注的焦點。他今年帶到北京的兩份提案中,其中一份是關于“規范互聯網金融的建議”。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徐皓 發自上海
每經記者 徐皓 發自上海
“兩會”的召開,總是讓資本市場對各種熱點充滿了期待!
隨著2013年互聯網金融的快速滲透,基金業和互聯網結合的“代表作”余額寶產品更是持續成為輿論焦點。一時間,對互聯網金融產品,是該大力發展還是該加強監管的討論聲不絕于耳。面對這一當前熱得發燙的話題,基金業的“兩會”代表自然有話要說。
此外,基金業內人士也普遍期望,二級債基能重獲打新資格,助推產品獲得更好的收益,以及基金公司日常審批及監管市場化能更進一步。
作為全國政協委員,交銀施羅德基金公司副總經理謝衛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他今年的提案都是業內關注的焦點。他今年帶到北京的兩份提案中,其中一份是關于“規范互聯網金融的建議”。
隨著互聯網對金融行業的滲透,關于政策上的思考和建言怎么也繞不開這個主題?;ヂ摼W金融爆發式發展的背后,是越大越明顯的監管空白,今年“兩會”金融行業的代表們關注和建言的熱點也集中在這個點上。
再提規范互聯網金融
2013年可以稱得上是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元年。在較短的時間內,電商、搜索引擎和社交平臺等各類互聯網企業紛紛涌入金融領域,國內已經出現支付、融資和理財三種互聯網金融模式。
近期,阿里巴巴集團旗下支付寶平臺上推出的余額理財工具“余額寶”規模已經突破4100億元,注冊用戶達到8100萬。騰訊旗下財付通緊跟推出的類似產品 “理財通”一經問世就受到用戶追捧。在此風潮裹挾之下,基金公司們也對與互聯網公司的合作有些迫不及待。
謝衛的提案卻直指類余額寶產品的問題。他在力呈互聯網金融發展暗藏的風險時舉例稱,余額寶初始宣傳基本忽視了貨幣基金的風險特征,而直接將收益冠以活期儲蓄的若干倍。對這一違背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的違規行為,監管當局開始遲遲沒有做出反應,給市場預期帶來了困擾。
“面對互聯網金融新現象,監管機構反應滯后或前后反復”是謝衛今年在提案中主要指出的問題。
這已經是謝衛連續第二年提交關于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提案了。2013年“兩會”時,互聯網金融尚沒有如今烽火燎原之勢,但已經初露鋒芒。謝衛在當時提交的《關于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幾點建議的提案》中表示,互聯網金融暗藏風險,有針對性地立法、監管已迫在眉睫。
彼時,兩會代表們關于互聯網金融方面的關注并不多。無獨有偶,全國人大代表、騰訊創始人馬化騰也在去年的提案中提及相關議題。不過,站在互聯網公司的角度,他建議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臺新的試點政策,支持由大型行業領軍品牌企業牽頭建設包括科技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創投公司等在內的創新產業鏈金融平臺。
一年過去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已一日千里,而與之配套的監管
措施尚未起步。謝衛認為,由于監管空白和
互聯網企業風險管理意識缺失,行業中已經出現不少違規現象,如“避談風險、違規承諾高收益,通過補貼、紅包等方式虛增收益,或采取抽獎、回扣、送實物等方式誘導促銷,擾亂了市場的秩序,引發無序競爭。”或“第三方理財機構以”財富管理“、”投資管理“、”理財咨詢“等多種形式出現,以保本保收益和低門檻為誘餌違法兜售風險產品。”
他提到,現有的分業監管體制面臨互聯網金融混業經營的挑戰,對現有監管模式提出新的課題和挑戰,如果處理不當既有可能影響金融創新,也有可能帶來監管套利,影響金融秩序的穩定。
謝衛在《關于目前金融亂象分析及對策的建議》中舉例稱:如去年互聯網金融事件余額寶,按照我國當前監管規定,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得代銷基金。對此,支付寶公司在余額寶的設計上把基金銷售行為定義為直銷,并嚴格按照直銷來設計業務流程,使資金和資產的所有權在轉移流動過程中不會轉移給支付寶公司,而且支付寶公司把從基金公司獲得的收益作為支付寶提供交易平臺的對價,名稱上界定為“管理費”而不是手續費,這樣
就巧妙地規避了證監會的監管風險。對于支付寶公司來說,為基金公司基金直銷提供客戶和結算平臺,不但可以規避禁止第三方支付公司代銷基金產品的監管規定,并可以適度減少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備付金準備金和資本充實壓力,又規避了人民銀行的監管。
謝衛建議,互聯網金融同樣要嚴守金融風險監管的底線,與傳統金融業應執行相同的監管標準。在執行細節上“應按照產品屬性確認監管歸屬”并“通過建立聯席會議或專項工作小組,對互聯網金融發展進程中的新問題進行研究,統一思想和監管思路,防止監管套利。”
此外,他還建議“嚴格限定準入條件,提高互聯網金融準入門檻”;“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投資者風險意識的培育,做好投資者消費權益保護工作。”以及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推進互聯網金融宏觀監測。
監管成熱點提案
事實上,今年已經有更多的“兩會”代表開始關注互聯網金融這一議題,尤其聚焦在監管和法規方面。
與謝衛的提議相類似,全國政協委員、人保集團董事長吳焰擬在“兩會”期間提交《關于規范互聯網金融保險發展 有效防范化解風險的提案》。他認為,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中蘊含的群體性金融風險不容忽視,建議一是構建有效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二是統一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監管體系;三是加強互聯網金融投資者權益保護;四是探索設立互聯網金融投資者保障基金。
全國人大代表、人行廣州分行行長王景武認為,互聯網金融發展應該受到必要和適當的金融監管。然而,當前互聯網金融卻游離于金融監管體系之外。雖然人民銀行、銀監會、工信部等部門都涉及互聯網金融的管理,但目前尚未有法律明確各部門的權責,造成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真空。王景武提出,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總體思路是,堅持鼓勵創新與防范風險并重的原則,支持互聯網金融創新、規范和健康發展,通過促進市場參與主體提供多層次的互聯網金融服務,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也有金融行業的代表認為,對互聯網金融的態度應以鼓勵,同時進行引導、規范。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對媒體表示,對于互聯網金融的未來發展,建議國家鼓勵互聯網金融發展,推動傳統金融業和互聯網行業的融合,搭建合作平臺,讓互聯網金融迸發出更多生機活力,提升全社會金融服務效率,讓社會受益、人民得利。同時,也需要加強互聯網金融規范管理。一是明確監管主體,完善監管體系,防范互聯網金融系統性風險;二是加快監管法規的制定和修改,打擊互聯網金融欺詐、亂集資、亂吸收存款;三是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四是保護互聯網金融消費者 (投資者)合法權益。
事實上,自去年下半年開始,監管機構已經開始研究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據報道,去年8月1日由央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國務院法制辦、工信部、公安部組成的“互聯網金融發展與監管研究小組”就前往浙江、上海調研互聯網金融。
近期,證監會有關領導也頻頻吹風將加強對互聯網金融實時有效的監管、加強信息披露和誠信系統建設、加強信息安全管理。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