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03-07 17:40:59
今日,全國政協委員潘慶林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中央“督導組”應該制度化,其組成成員可聘請黨外人士。
每經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今日,全國政協委員潘慶林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中央“督導組”應該制度化,其組成成員可聘請黨外人士。
2013年1月,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堅定不移懲治腐敗。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此后,10個中央巡視組先后分兩輪對20個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等展開巡視。中紀委介紹,其中有價值的線索比過去增加了5倍。
2013年6月,中央辦公廳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巡視工作的意見》和《中央巡視工作2013-2017年規劃》,中央巡視工作的制度化正在逐步建立。
為了更好地發揮“督導組”的作用,潘慶林認為,“督導組”的組成及其工作要做到常態化和制度化,應將“督導組”變成一個常設機構,有中央到地方,建立起覆蓋全國各地和個部門的“督導網”。
潘慶林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由于地方的紀律檢查委員會行政上隸屬于地方政府,地方的紀委書記的權限受制于當地的一些主要領導,而地方的腐敗問題往往和當地的主要領導相關。
因此,潘慶林建議,從中央到各地和各部門的“督導組”,應實行垂直領導。
同時,他建議,“督導組”的組成人員,可以有各級領導干部擔任,也可以聘請離退休干部,還應該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額,聘請基層普通黨員代表,及格民主黨派或無黨派人士參與。
對于“督導組”自身的公正廉潔問題,潘慶林在提案中強調,“督導組”本身要接受中紀委的監督,還有媒體和網絡的監督,“督導組”成員如出現違法問題,則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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