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08-08 09:32:15
如將自貿試驗區內分支機構設立的備案材料由11份精簡為7份,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備案材料由原有9份精簡為5份。
每經記者 涂穎浩 發自上海
昨日(8月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上海保監局已于8月1日出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保險機構和高級管理人員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簡化機構準入和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
《辦法》規定,今后,在滬航運保險運營中心和再保險公司在上海自貿區內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地址變更以及自貿區內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等事項,均由事前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管理。這是上海保監局首次對行政許可事項實施備案制管理。
作為落實保監會支持自貿試驗區建設政策、簡政放權的一項重要舉措,《辦法》對備案事項的材料作出精簡。如將自貿試驗區內分支機構設立的備案材料由11份精簡為7份,將自貿試驗區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備案材料由原有9份精簡為5份。此舉強化了保險公司自行內部審核的重要性。
《辦法》實施后,還將大大壓縮備案及頒證流程。以往行政許可審批時限均為20個工作日,新辦法把時間縮短到了自收齊備案材料3個工作日內。
上海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體現了監管重點由事前監管向事中事后監管的思路。通過行政審批事項的簡化,為保險機構和險企高管在區內開展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有利于保險機構和人才的集聚,進一步加快自貿區保險市場的培育,增強自貿區保險市場的發展活力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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