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5 00:47:27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施娜 發自浙江杭州
每經記者 施娜 發自浙江杭州
11月1日,廣州市法制辦就《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 (草案)》舉行立法聽證會,擬規定: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禁止銷售電動自行車;在廣州市限制摩托車行駛區域范圍內禁止銷售摩托車;在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等六個中心城區范圍內禁止銷售人力三輪車。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當天有18位代表參與聽證,其中有11人贊成 “禁售”,5人反對,2人持中立態度。但支持方與反對方的爭論并未就此停止,支持方認為“禁電”有利于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反對方認為此舉不利于百姓出行。
其實,早2006年11月14日,廣州就發布了《關于對電動自行車和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不予登記、不準上道路行駛的通告》。但8年來,呼吁“解禁”的聲音不斷。廣東省政協特聘委員、佛山市順德區政協副主席江佐中曾表示,廣州、深圳等城市頒布‘禁電令’,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令廣東近千萬輛電動自行車成為“廢品”。
爭議中,為何廣州市堅持對“五類車”進行治理?據廣州市相關部門統計,2011年~2013年,全市受“五類車”影響的交通事故數分別為1475、1433和1605起,占全市交通事故的比例分別為55.3%、58.3%和63.6%;由此造成的死亡人數分別為447人、458人和458人。
浙江綠源電動車有限公司董事長倪捷則表示,電動自行車之所以引發系列安全隱患,并不是電動車本身存有的問題,而是在對電動車的路權規劃和管理上出現了系列漏洞。
知名環保學者、中山大學教授楊中藝曾對廣州市中心城區路面行駛乘用車情況作過調查。調查結論顯示:有38.4%的“有車一族”明確表示在條件合適時,愿意使用電動自行車代步,而“無車一族”中則有高達65.1%的被調查者明確表示愿意使用電動自行車代步,大多數廣州市民是因目前廣州市慢行交通系統不夠完善而表示對“禁電”措施支持。
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副部長、廣東電動車產業聯盟發起人黃鎮澤透露,廣東省現有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超過150家,各類配套企業100余家,整車年產量超過400萬輛,產值約100億元,產業規模居全國電動車行業第四位。規范管理是有必要的,希望廣州能改“禁”為“管”。
事實上,多年來電動車保險似乎一直處于不溫不火的“尷尬”境地。一位資深保險人士表示,電動自行車是過渡性產品,不像汽車是常態性的,將來大城市“禁電”會越來越多,但不同城市根據各自情況開展電動車保險還是很有必要的。
華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宋美琴則表示,電動車保險在概念上是好的,但操作中面臨如何合理定價、防范道德風險、續保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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