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12-31 09:27:48
每經記者 韓冰 發自北京
對領導干部進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正成為越來越多地方審計工作的重點內容。
12月29日,審計署官網集中公布了29個省份及5個計劃單列市審計機關2014年的工作情況。北京、內蒙、廣西、江蘇等多省份已開始探索研究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
離任審計作為一項早已存在的制度規范,以往涉及更多的是經濟財產方面的內容。2014年7月,中央組織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首次提出對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進行監督。此后,各地審計機關積極探索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昨日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從目前各地實踐看,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作為一項重要指標納入官員考核機制,更多地是起“警示”作用,改變地方黨政干部的施政理念,倒逼其樹立“綠色政績觀”。
多省份展開探索
審計署官網12月29日公布的各地審計“清單”,是審計署首次把各地審計機關的年度“業績”集中向社會公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上述“清單”發現,至少有10個省份在2014年已經開始探索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
內蒙古從今年3月份開始,結合市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同步對市長2012年和2013年自然資源資產責任進行試點審計。目前該試點工作主要集中在赤峰、鄂爾多斯等4個城市,審計內容涉及土地、礦產、水、森林、草原、生態環境6個方面。
此外,山東在青島和煙臺兩個試點城市,嘗試摸清海洋資源規模、質量、數量及其變動情況問責機制,以此作為準確評價領導干部履職責任和編制海洋資源資產負債表的基礎;江蘇在連云港開展的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內容則包括海洋資源法律法規遵守情況、決策制度制定執行情況、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情況。
另據記者了解,陜西西安等地開始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嘗試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廣西審計部門則深入農業、環保、國土、能源、林業、水利等與自然資源資產密切相關部門單位開展調研,在調研基礎上,對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情況進行試點審計。除此之外,湖南、湖北、四川、廣東、福建、云南等省份也對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進行了探索試點。
調整官員考核機制
“現在國家改革發展思路發生變化,更加注重經濟質量和生態環境建設,提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汪玉凱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如果將這些改革發展思路落實到對官員的考核機制上,就必須對過去舊的考核機制做出調整。只有改變對領導干部考核機制的‘指揮棒’,才能真正改變過去‘唯GDP’的政績觀。”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前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審計長劉家義明確要求,將在2015年深入推進資源環境審計。劉家義說,“審計署將繼續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情況進行審計,關注相關政策落實、礦業權管理、資金征管等情況。”
不過從執行層面看,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目前還面臨諸多問題。其中備受關注的是,目前我國的政府審計人員多為會計、財務背景,對自然資源領域的了解遠遠不夠,并不具備合理分析自然資源資產相關信息的能力。
對此,汪玉凱提出,可以改變審計方式,擴大審計范圍,由審計部門牽頭,引入具備自然資源資產分析能力的第三方機構介入,共同完成對領導干部的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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