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3-28 13:35:30
該案例三點意義:首先,意味著今后資本市場法治化、常態化改革方向不松動;其次,嚴格實施退市新政,是注冊制的重要配套制度;再則,將遏制“不死鳥”等殼資源、題材股炒作成風。
每經編輯 王一鳴
每經記者 王一鳴
監管層重拳出擊!
據中國證監會移送決定的通知,博元投資(600656,前收盤價7.52元)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證監會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已符合上證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條件。據此,上證所將于3月31日起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證券簡稱變更為“*ST博元”。
這是自2014年11月新退市制度正式生效后,A股出現的首家上市公司因重大違法行為而進入退市程序。
今日,多位受訪經濟學者及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總結了該案例三點意義:首先,意味著今后資本市場法治化、常態化改革方向不松動;其次,嚴格實施退市新政,是注冊制的重要配套制度;再則,將遏制“不死鳥”等殼資源、題材股炒作成風。
法治化、常態化改革不松動
“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納入退市依據后,博元投資成為新規生效之后法律之箭下的第一個靶子。而監管機構的重拳出擊,體現了維護退市新規的決心,將對上市公司造假行為形成強大威懾。”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博元投資被強制退市意味著今后資本市場法治化、常態化改革方向不會松動,退市制度持續得到嚴格執行。
博元投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雖然是新規之后的第一個案例,但市場并非沒有預期(詳見本報去年12月12日刊發的《問題公司齊拉退市警報 博元投資或成新政下首家》)。
“這記重拳打的漂亮!博元投資的信息披露違法具有造假時間跨度長、多次造假、金額巨大、后果嚴重等特點,影響相當惡劣。”經濟學家宋清輝在受訪時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指出,對于這類公司啟動強制退市,體現了監管部門對違法失信行為的“零”容忍,有利于維護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游戲規則,在此背景下,相信不會只有博元投資一家。
昨日(3月27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目前滬深兩市共有31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處于立案調查階段。上述公司中如有被認定為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將按照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要求啟動退市機制。前期,滬深交易所已督促相關公司按照要求定期披露了立案進展及風險提示公告,特別是加強了對立案調查通知書、行政處罰預先告知書等信息的披露,以向投資者充分揭示被立案稽查公司可能存在的退市風險。建議投資者充分關注相關公告,結合公司案情及相關規定,謹慎判斷公司風險,理性作出投資決策。
并且,退市新政亦遵循根據法不溯及以往原則。鄧舸表示,新修訂規則于201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實施,根據法不溯及以往的原則,對于新規生效前已經作出移送決定的上市公司,將不再適用新規而退市。萬福生科等上市公司被移送公安的時間早于上述時點,因此不適用新規。
為注冊制保駕護航
“對重大違法(存在欺詐發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公司實施強制退市,是新退市制度中最具殺傷力和威懾力的一款。”今日上午,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指出,上市公司最大的問題就是不誠信,尤其在信息披露問題上不誠信,包括一些財務上的造假,相比財務類強制退市指標,對重大違法公司實施強制退市是一個高效率的退市通道。
董登新認為,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退市制度,是推進注冊制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安排。“因為注冊制將來會降低門檻,會擴大IPO標準的包容性,意味著上市會更加地高效、便利,如此,發行人誠信至關重要,上市主體以及相關自然人均要對信息披露負法律責任,并強化中介機構責任。”
“在成為上市公司后,則有相應的重大違法被實施強制退市,這樣,(IPO前后)就是雙重威懾,亦是必不可少,如此,才能為注冊制保駕護航。”董登新稱。
宋清輝向記者闡述,根除重大違法違規上市公司“退市難”這一頑疾,是從根本上解除市場對“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不放心,同時也是對“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注冊制改革將是相當有力的推進。
“注冊制必將帶來泥沙俱下、大浪淘沙的市場新秩序,“上市難、退市更難”將轉換成“大進大出”的新格局,因此,需要相應的高效的退市制度。”董登新表示。
遏制“不死鳥”炒作成風
根據公告,上證所將在*ST博元交易滿三十個交易日的下一個交易日起,對其實施停牌,并在停牌后的1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博元投資股票上市的決定。結合相關規定,屆時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幾成定局。
據悉,出于保護投資者權益和鼓勵公司主動糾錯等考慮,《股票上市規則》對公司恢復上市規定了具體的條件,但是對于因涉嫌信息披露重大違法被啟動退市機制的公司,為維護退市制度的嚴肅性,相關條件比較嚴格。
如博元投資被暫停上市后要恢復上市,必須同時符合四方面條件,分別是:公司已全面糾正重大違法行為;已撤換與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有關的責任人員;對相關民事賠償承擔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上市規則規定的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情形。
“而對是否符合這四方面的條件,規則有十分明確、具體、嚴格的判斷標準,上市公司要達到并不容易,甚至可以說是非常之難。”據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并且公司重組成功與否和恢復上市沒有必然聯系,投資者對此應有清醒認識。
董登新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稱,博元投資的案例將對違法類公司形成震懾,如監管部門提及的31家遭立案調查的公司預計走勢承壓。
多位權威市場人士也提醒投資者應警惕風險,若博元投資徹底退市,則資金可能血本無歸。退市制度持續得到嚴格執行,A股“不死鳥”等殼資源、題材股的炒作成風現象將受到遏制,上市公司“能上能下”的股市將更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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