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11-23 22:42:01
11月23日,環保部公布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向云南省反饋的督察情況。云南省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求不嚴,高原湖泊治理保護力度仍需加大,重金屬污染治理推進不力,自然保護區和重點流域保護區違規開發問題時有發生等。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記者 李彪
中央環保督察組對新一批8個省區的反饋督察情況近日全部公布。在加大“督政”的壓力之下,地方政府的環保問題也日益凸顯出來。
11月23日,環保部公布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向云南省反饋的督察情況。督察指出,云南省生態環境敏感脆弱,發展不足和保護不夠并存。雖然近年來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與中央要求,與云南省特殊生態地位和人民群眾期盼相比,尚存在差距。
根據督察的情況,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求不嚴,高原湖泊治理保護力度仍需加大,重金屬污染治理推進不力,自然保護區和重點流域保護區違規開發問題時有發生等。
環保部公布的督察情況顯示,在與干部談話和走訪問詢中發現,云南省一些地方和部門不少領導同志認為該省生態環境基礎好,環境容量大,有點污染無所謂,環境保護工作主動性不夠;“十二五”期間,云南省共計獲得重金屬污染防治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中央專項資金22.85億元,但省本級財政投入很少;違規開發現象突出,存在“邊治理、邊破壞”“居民退、房產進”現象——《云南省撫仙湖保護條例》頒布施行以來,某會議中心項目違規在撫仙湖一級保護區建成酒店、公寓、別墅等,總建筑面積約14萬平方米,至今仍在對外銷售。
至此,這一批中央環保督察組向8個省區反饋的督察情況已全部公布?!睹咳战洕侣劇酚浾甙l現,雖然各地被查出的環境保護問題存在差異,但是,地方政府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工作不足卻成為了8個省區的共性。
國家應采取配套支持措施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曾對河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今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組再次出發,兵分8路分別對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8省區開展了為期一月的環保督察工作。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央環保督察組在各省都發現了大量的問題,實際上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在環保問題上護短,生態文明的觀念在很多地方要轉化成實際行動還需要做很多艱巨的工作,由于涉及到稅收、就業等因素,在地方推行生態文明建設時,國家也應該采取一些配套支持措施。
常紀文說:“不要一督了之,督察之中發現的問題,對當地政府應該采取幫扶政策,指導當地政府怎么整改。”
同時,督察中也發現了一些較為典型的問題:內蒙古89個國家和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中有41個存在違法違規情況,涉及企業663家,且礦山環境治理普遍尚未開展。黑龍江大慶市杜爾伯特縣將濕地謊稱為既有耕地,向上級申報在扎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實施開發項目,并獲得批準,造成保護區內10000多畝濕地被毀。
長江江蘇段分布有30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現場抽查12個,8個存在環境違法問題。江西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鎮污水處理廠長期不能正常運行,成為“曬太陽”工程,部分污水處理廠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甚至低于排放標準,基本屬于“無效運行”。2012年,云南省政府明確要求加快建設個舊市重金屬污染治理五大工程,至今均未取得實質進展。
個別省份環保為發展讓步
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向云南省反饋督察情況指出,云南省對環境保護工作要求不夠嚴格,在新《環境保護法》實施后,全省2016年重點建設項目中,仍有55個未批先建等。
“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求不嚴”似乎并非云南省一家,此次中央環保督察組在介紹督察主要問題時,進駐的8個省均被指出存在這些問題。
督察組向內蒙古反饋督察情況指出,不少同志不僅沒有認識到生態環境面臨的嚴峻形勢,反而認為全區環境容量大,環境不會出問題。2013年以來,半數盟市黨委常委會很少專題研究環境保護,有的甚至一年間沒有研究環境保護問題。
《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將國家要求的“到2020年底,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左右”降低到“80%、90%左右”。《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6~2018年)》將鋼鐵企業燒結機和球團生產設備安裝脫硫設施時間由國家規定的2017年推遲到2018年。
2015年10月,江蘇省明確將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差”作為地方各級政府責任紅線,但在對2015年各地生態文明建設責任考核時,對南京市七橋甕、昆山市趙屯斷面水質不降反升問題,沒有明確處理措施;對無錫、泰州違反生態紅線規定侵占綠地或違規建設等問題,也未明確相關要求。
從與廣西干部談話和走訪問詢情況看,廣西一些領導同志對生態環境保護存在盲目樂觀情緒,對環境保護工作的艱巨性和敏感性認識不足。環保為發展建設讓步的情況時有發生。城市建設規劃存在侵占自然保護區現象,北部灣在開發建設中未充分考慮戰略環評要求。
此外,督察組還指出,江西部分環境保護工作不嚴不實;河南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不夠有力,不作為、慢作為問題比較突出;寧夏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存在差距。
常紀文認為,各個省都存在環保工作不足的現象,既有各地在生態文明建設上粗放的問題,也反映有關部門在指導和服務方面的不足,下一步應該進一步加強相關措施。
“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協調是一個長期過程。”常紀文建議,前期“督標”的措施多一點,下一步應該側重于“督本”,地方應建立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相協調的長效機制,包括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生態文明的教育和培訓等方面,實現“督規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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