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6-12-19 17:44:39
中醫藥法草案19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進行第三次審議。草案三審稿提出,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保護中醫藥知識產權,并對盲人醫療按摩執業、中藥材質量全程監管做出明確規定。
中醫藥法草案19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進行第三次審議。草案三審稿提出,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保護中醫藥知識產權,并對盲人醫療按摩執業、中藥材質量全程監管做出明確規定。
關于盲人醫療按摩服務,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有關部門2009年制定了《盲人醫療按摩管理辦法》,允許取得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資格證書的盲人在醫療機構中提供醫療按摩服務。但是,由于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這些人員執業仍面臨困難。草案三審稿中增加規定:“盲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醫療按摩人員資格的,可以以個人開業的方式或者在醫療機構內提供醫療按摩服務。”這意味著,盲人按摩執業有望獲得法律依據。
為進一步加強中藥材種植養殖、采集、貯存等各個環節的質量管理,確保中藥材質量安全,草案三審稿規定:“國家制定中藥材種植養殖、采集、貯存和初加工的技術標準,加強對中藥材生產流通全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保障中藥材質量安全”;“國家鼓勵發展中藥材規范化種植養殖,嚴格管理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藥”。
此外,近年來我國養生保健服務行業發展迅速,總體適應人民群眾對健康服務的需求,同時也存在標準缺失、服務不規范等問題。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國家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規范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標準由國務院中醫藥主管部門制定。”
針對目前中醫醫療服務價格不平衡的問題,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法定價格管理權限,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體現中醫醫療服務成本和專業技術價值。”
專家認為,中醫藥是我國醫藥衛生體系的特色和優勢。草案立足于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制度,堅持扶持與規范并重,大力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醫藥衛生事業中的作用,同時,進一步規范中醫藥從業行為,保障醫療安全和中藥質量,對進一步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記者呂諾、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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