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1-23 14:38:29
1月23日,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官方網站對外掛出了一條《關于加強“三無人員”個人住房房產稅征管工作的通知》的文章,由重慶市級的財政局、地稅局、公安局、人社局、國土房管局、工商局6個部門聯合發布。
每經編輯 杜冉樂
每經記者 杜冉樂 每經編輯 隋丕寧
1月23日,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官方網站對外掛出了一條《關于加強“三無人員”個人住房房產稅征管工作的通知》的文章,由重慶市級的財政局、地稅局、公安局、人社局、國土房管局、工商局6個部門聯合發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1月13日,重慶市政府官網頭條位置對外披露了紅色大字標題為“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13號”,至今仍在頭條位置。
記者一打開上文,就是此前坊間熱炒的《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修訂<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的決定》。
此前,重慶市在征收個人房產稅時曾以《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47號)為依據。
為了遏制房價異動,重慶市政府決定對上述兩個文件中關于“征收對象”和“稅率”中的“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為“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上述修改后的重慶個人房產稅征收暫行規定及實施細則于今年1月14日起執行。而在重慶市政府官網上述文件發布的右側評論板塊,一位匿名的重慶市民說,“關鍵問題是‘三無’人員的鑒定問題,工作證明,收入證明,找個本地企業就能開,實際操作起來很好規避。”
重慶國土房管局相關新聞發言人公開表示,對以前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三無”人員身份規避征收房產稅的,一經查實,其所購房屋嚴格納入應稅范圍。
“三無人員”房產稅如何征管?
如今,重慶市六部門聯合發布的前述最新《通知》應是針對社會關注調整后的重慶個人房產稅征收相關疑問的一個重要回應。
關于“三無人員”,上述《通知》稱,“有戶籍”特指購房人戶籍登記在重慶市;“有企業”特指購房人新購住房時依法在重慶投資、設立企業(含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已滿1年,企業持續開展經營活動,且有相關納稅或社保繳費等記錄的(通過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
針對“有工作”,特指在重慶就業,1年內在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且繳費6個月以上的(含個體工商戶及其就業人員、跨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及以上的人員)。
按以上確認條件,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即為“三無人員”。在規范三無人員個人房產稅稅源管理上,前述《通知》規定,首先要開展購房人信息申報,其次是信息審核,第三是納稅信息審核,最后是納稅信息追溯管理。
“三無人員”的個人房產稅到底如何征管?記者注意到,特別是應稅稅額計算上,稅率按照0.5%計算,且不得扣除免稅面積。
值得一提的是,重慶市國土房管局為遏制個別樓盤擅自漲價現象,專門公開了舉報熱線,市民如遇到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以認購、預訂、排號、發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借機抬高價格,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等9種亂象即可舉報。
重慶領域機構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重慶跟其他熱點城市不一樣,供應和需求量都很大,房價10年多來一直很穩健,投資性購房比例不高,打擊個別樓盤亂象,有利于重慶樓市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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