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7-01-24 11:21:29
有分析師坦言,能量傳媒掛牌時,可能與周立波已經分道揚鑣了,但是為充實公司背景,仍然刻意夸大與周立波未來合作的期許。
1月20日,中國“名嘴”周立波在美國被控非法持有武器、非法持有管制藥物等四項罪名,一時間引發輿論嘩然。
明星背后一直不乏資本身影,周立波也不例外。2014年以來,北京能量影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能量傳播)先后兩次尋求登陸資本市場,最終于2015年掛牌新三板。彼時,周立波位列公司前十大股東。
對此,能量傳播董秘奚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周立波)一直居住在國外,所以最近2年也沒有聯系。”也就是說,能量傳播掛牌時,就已經與周立波沒有合作關系了。
但是,記者發現,能量傳播在2015年的《招股說明書》中明確表示,公司與周立波簽訂的合作協議是2011年至2015年的長期合作協議,約定由其擔任《壹周立波秀》欄目的主持人。
對此,有分析師坦言,能量傳播掛牌時,可能與周立波已經分道揚鑣了,但是為充實公司背景,仍然刻意夸大與周立波未來合作的期許。
能量傳播掛牌新三板
周立波位列前十大股東
2014年5月份,能量傳播謀求IPO,擬在深交所掛牌上市。根據當時的《招股說明書》,公司計劃募資2.32億元。該公司擁有陳魯豫、周立波等明星股東,其中,陳魯豫持有能量影視325萬股,占比5.57%,排名第三;周立波持有200萬股,占比3.43%,排名第七。
值得一提的是,在《招股說明書》中,能量傳播明確表示,公司與陳魯豫、周立波自合作時起即建立了牢固的合作關系,陳魯豫、周立波均希望同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共同促進公司業務的發展,公司通過簽訂長期合作協議、吸收入股的方式進一步鞏固了各方間的合作關系,上述兩人發生違約的可能性極小,即使出現違約情形,公司也能夠在相關協議約定的范圍內保障自身權益不受損害,對公司的經營業績、持續發展和本次發行上市不會構成重大影響。
“報告期內,除《魯豫有約》和《壹周立波秀》外,陳魯豫、周立波還分別與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擔任《超級演說家》欄目導師和《小崔說立波秀》等欄目主持人,合作關系更加緊密; 借助于自身品牌影響力的快速提升,公司積極開發新的大型欄目產品,加強紀錄片、 品牌服務和電視劇業務的團隊建設和業務開拓,如上述兩人于協議到期后不再續約, 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和持續經營構成重大影響。”能量傳播表示。
也可以理解為,能量傳播與周立波關系十分牢固,周立波輕易不會辭職。
可是,事情發展并不順利,能量傳播IPO未果,隨即轉戰新三板。2015年9月份,能量傳播成功掛牌。周立波持有公司股份200萬股,位列第九大股東。
對此,奚巍告訴《證券日報》記者,能量傳播的股東越來越多,“目前已經有80多位股東,他(周立波)只是其中之一。”
能量傳播急于撇清關系
直接“打臉”招股書
值得一提的是,在記者采訪過程中,奚巍明確表示,公司不但2年沒有聯系過周立波,而且已經不錄制《壹周立波秀》了。“我們已經有2年以上沒有做《壹周立波秀》了,現在主營業務包括《魯豫有約》、《演說家》等。”
這樣的說法,與2015年9月份,能量傳播披露的《招股說明書》中的說法大相徑庭。
根據能量傳播的《招股說明書》,公司與主持人和導師嘉賓的合作方式有兩種形式,分別為:長期合作和單次合作。必須強調的是,能量傳播只與2位藝人簽訂了長期合作協議,其中之一是周立波。“公司約定,由周立波擔任《壹周立波秀》欄目的主持人,合同期限為2011年至2015年,周立波錄制《壹周立波秀》的報酬是每集5萬元。”
翻查《招股說明書》不難發現,《壹周立波秀》是能量傳播的兩大王牌作品之一。“公司與擁有周立波唯一演藝經紀權的清口工作室簽訂了長期合作協議,并吸收周立波成為公司股東,雙方將為《壹周立波秀》節目及其延伸品牌的創意、策劃、制作、推廣而長期合作。”能量傳播表示。
這與奚巍的解釋明顯不符。按照奚巍的說法,能量傳播已經2年以上未與周立波合作過。問題是,與如此重要的藝人終止合作,能量傳播一直未曾公告,甚至沒有明確表示過“周立波有終止合作的意向”。
2015年年報中,能量傳播還表示,“報告期內,公司創意制作的欄目主要有訪談類欄目《魯豫有約》和《首席夜話》,脫口秀欄目《壹周立波秀》,大型季播真人秀欄目《超級演說家》、《我為喜劇狂》、《我是演說家》、《魯豫的禮物》,大型生活服務類欄目《全是你的》,傳播當代中國文化和經濟資訊的《今日中國》,網絡欄目《詭故事》、《白話好萊塢》等。”
對此,有不愿具名的分析師認為,周立波吸毒風波后,能量傳播急于撇清關系,“可能是口不擇言,也可能是一時著急說了實話,戳穿謊言。畢竟只有謊言,才能維持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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