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 2017-03-22 12:13:08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巡視員劉魯平3月22日表示,文化部將繼續加強藝術品市場管理執法工作,重點加強對各類以藝術品為標的物的投資經營活動的監管,將文化產權交易所開展的藝術品經營活動納入監管范圍,嚴查違規經營行為,防范藝術品金融風險,規范藝術品市場秩序。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巡視員劉魯平3月22日表示,文化部將繼續加強藝術品市場管理執法工作,重點加強對各類以藝術品為標的物的投資經營活動的監管,將文化產權交易所開展的藝術品經營活動納入監管范圍,嚴查違規經營行為,防范藝術品金融風險,規范藝術品市場秩序。
文化部于22日上午廳召開通報首批藝術品市場案件查處情況新聞發布會。有記者問:藝術品金融是當前熱點問題,文化部有何監管考慮?
劉魯平就此表示,《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藝術品經營單位不得以非法集資為目的或者以非法傳銷為手段進行經營;未經批準,不得將藝術品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以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他說,今年年初,文化部專門組織召開了文化產權交易所藝術品經營管理工作座談會,要求各類文化產權交易所認真貫徹執行《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依法依規開展藝術品經營活動,守法規范經營,切實防范藝術品金融風險,共同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下一步,文化部將繼續加強藝術品市場管理執法工作,重點加強對各類以藝術品為標的物的投資經營活動的監管,將文化產權交易所開展的藝術品經營活動納入監管范圍,嚴查違規經營行為,防范藝術品金融風險,規范藝術品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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