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7-08-02 11:03:30
皇臺酒業8月1日晚公告稱,2017年7月31日,皇臺酒業收到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10名自然人投資者訴本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民事判決書。被告甘肅皇臺酒業被判賠償原告損失人合計2293萬元,案件受理費用17萬元,合計賠償2310萬元。
皇臺酒業表示,本判決結果將導致其2017年半年報凈資產可能為負值,如果2017年年度報告披露的凈資產或凈利潤為負值,公司將再次被實施*ST特別處理。
皇臺酒業2016年年報顯示,其凈利潤為-1.26億元,而2017年一季度,皇臺酒業再度虧損1340萬元,截至一季度末,皇臺酒業凈資產為3153萬元。7月14日皇臺酒業發布2017年上半年度業績預告顯示,2017年上半年皇臺酒業虧損2200萬元到260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6月15日,皇臺酒業剛剛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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