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8-12 20:44:35
網易云音樂部分歌曲被下架事件還在繼續發酵。此前,《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了網易云音樂歌單里一些港臺歌手的歌曲被下架,導致用戶無法獲取收聽。網易曾在8月10日的聲明中稱正與騰訊方積極溝通版權轉授事宜,并未提到其他方面的情況。然而,記者在深圳法院訴訟平臺上發現騰訊已經起訴了網易云音樂,立案時間為8月8日。
騰訊音樂方面告訴記者和網易云音樂的合作還未到期,此次起訴主要是針對未授權之外的內容。在被問及未來會不會不授權給網易云音樂等其他平臺內容時,騰訊音樂方面人士表示,版權轉授權方面一直保持開放態度。業內人士指出,網易方面表示有錢,但騰訊愿不愿意賣是另外一回事。
每經記者張斯 實習記者 劉春山 每經編輯 王曉波
記者是在深圳法院網上訴訟平臺查詢到了該案件相關信息,立案時間為8月8日,該案例已經處于受理狀態,早于8月10日晚網易云音樂通過其官方微博、微信做出聲明。案件原告為騰訊科技、騰訊音樂,被告包括廣州網易、杭州樂讀、杭州網易云音樂三家。
騰訊音樂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自2015年開始,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旗下QQ音樂就與網易云音樂達成版權戰略合作,例如環球音樂、索尼音樂和華納唱片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環球詞曲等全球四大詞曲版權公司,以及杰威爾音樂等公司旗下的大量優質音樂版權內容,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均已經轉授給網易云音樂。近期,因網易云音樂有多次侵權行為,嚴重破壞市場秩序,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已向深圳法院提起訴訟。”
那既然已經授權為何還存在侵權嫌疑呢?騰訊音樂表示,侵權的是沒有達成版權合作的內容,涉及的音樂作品包括由騰訊音樂獨家享有的吳亦凡《6》等歌曲。另外,此次同時暫停了與網易云音樂2015年合作部分內容的轉授權。騰訊方面表示和網易方面的轉授權合作還未到期。
記者梳理發現,此前QQ音樂與網易云音樂、網易云音樂與酷狗音樂之間都曾相互起訴,主要都是因版權問題而發生糾紛。此后至2015年,QQ音樂和網易云音樂宣布達成版權戰略合作,QQ音樂將向網易云音樂轉授音樂版權150萬首。而在2016年,酷狗、酷我被收入騰訊囊中。
文化產業評論主編朱嘉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購買相應版權作品主要目標就是在于排他性,和突出自我內容的唯一性。各大視頻網站的競爭就是一個先例,愛奇藝、優酷、騰訊視頻等在知名體育賽事、網絡劇、綜藝節目、電視劇等獨有版權上的競爭尤為激烈。隨著音樂平臺的競爭加劇,音樂領域獨家版權或將成為一種趨勢。
在線數字音樂已經漸漸成為又一個巨頭割據的市場,瓜分中國數字音樂的市場。騰訊旗下有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三大產品,占據超過一半的中國在線音樂市場,百度旗下音樂業務與太合音樂集團合并,蝦米音樂和天天動聽整合構成了阿里音樂。
網易云音樂近年來以黑馬的姿態出現,今年四月份,網易云音樂宣布近期已完成A輪7.5億元融資,此輪融資后,網易云音樂估值為80億元。網易云音樂在8月10日晚的聲明中也表示,自己有充裕的資金,也一直在積極地采買音樂版權。朱嘉表示,網易表示自己有錢,但騰訊愿不愿意賣是另外一回事。
和騰訊直接購買唱片公司版權不同,網易云音樂很大比例的內容是購買騰訊的轉授權,騰訊相當于做了二次分發。騰訊音樂表示和多米等其他平臺也有版權轉授權合作,一直保持開放態度。
對記者問及會不會有一部分內容不授權或者價格高時?騰訊音樂方面人士告訴記者“從態度上我們都是愿意轉授的,但是具體是否能達成合作,也要看對方的意愿,價格是有一個評估體系。” 騰訊音樂方面人士告訴記者,向網易方面的版權轉售是按合作時間長短收費,并不是一次性的。
目前騰訊音樂正在探索多元化的商業模式,主要的有會員付費、廣告、版權轉授權等,其他還有數字專輯、演出票務等創新性商業模式。朱嘉表示,網易更多的是把音樂當內容來運營,網易云音樂有社交的功能和屬性,音樂+評論、音樂+社交、音樂+主播等,更多是一種圍繞音樂在做泛音樂的打法。
很明顯,網易云音樂通過轉授權的形式獲得版權是很危險的。用戶體驗的核心還是音樂作品本身,如果沒有這個內容,做再多的延伸和周邊內容也意義不大。朱嘉向記者說道。
網易云音樂是否存在侵權行為?目前網易云音樂的曲庫構成來源是怎樣的?網易云音樂未來如何保證曲庫的體量?以及如何守住網易云音樂的核心競爭力?截至到發稿,網易云音樂方面還未對《每日經濟新聞》給出回應。
相關閱讀: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