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4-03 19:37:27
日前,新疆發改委召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專題會議,會議提出,對于已開工建設且形成政府債務或政府隱性債務的項目,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償還化解政府債務或政府隱性債務,否則必須立即停止項目建設。對于目前已開展前期工作的建設項目,凡是資金來源落實不了的,一律不得上報,一律不予受理。
每經編輯 陳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每經記者 陳星 每經編輯 畢陸名
新疆對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出重拳。
日前,新疆發改委召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專題會議,會議提出,對于已開工建設且形成政府債務或政府隱性債務的項目,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償還化解政府債務或政府隱性債務,否則必須立即停止項目建設。對于目前已開展前期工作的建設項目,凡是資金來源落實不了的,一律不得上報,一律不予受理。
會議提出,要進一步加強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從源頭上杜絕新增政府債務,堅決剎住無序舉債搞建設的風氣,確保政府違規舉債零增長。
具體而言,新疆發改委今后將不再下達固定資產投資任務分解,用好國家下達的中央預算內資金,有多少錢干多少事。各地發展改革委一律不準下達可能導致債務風險或隱性債務風險的指標,一律不準受理無資金來源的項目;一律不準再申報無資金來源的項目,一律不準再上無資金來源的項目。
此外,對基本建設項目,新疆發改委將會同財政、金融等部門嚴格把關,提出項目審核意見,特別是加強對項目資金來源的審核,凡是地方配套資金不落實的,一律不得上報自治區政府,從源頭上杜絕新增政府債務,從根本上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行為。
在具體措施上,新疆發改委要求全面清理2017年以來的政府投資項目,會同財政、審計等部門摸清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情況。
首先是按照誰審批、誰清理的原則,分級負責、全面清理。考慮到項目計劃下達與資金到位的時間間隔,自治區、地(州、市)、縣(市)三級發展改革委全面清理2017年、2018年兩年國家及自治區下達的補助資金項目,以及2017年1月1日以來開工建設的項目,特別是2017年7月14日以后新開工建設的項目。
其次是做到逐項清理、分類提出處理意見。
對于已經下達投資計劃的項目,項目建設資金確已落實且無政府債務或政府隱性債務的,可以繼續實施建設。
對于已開工建設,但配套資金存在缺口還尚未形成政府債務或政府隱性債務的項目,必須認真開展清理工作,實事求是地提出處置意見,報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審定。
投資計劃已下達,但項目尚未開工、配套資金沒有落實的,必須進一步核實配套資金,提出處置意見,上報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審定。凡是無法落實地方配套資金的,必須停止項目實施并收回上級補助投資。
已開工建設且形成政府債務或政府隱性債務的項目,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償還化解政府債務或政府隱性債務,否則必須立即停止項目建設。
而對于目前已開展前期工作的建設項目,凡是資金來源落實不了的,一律不得上報,一律不予受理。
此外,列入“十三五”規劃尚未實施的項目,要結合“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重新審視項目建設的條件,特別是資金籌措方案、各地配套資金來源等內容,對地方配套資金無法落實的項目要堅決予以調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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