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12-14 17:44:05
每經編輯 黃勝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開的文書顯示,2020 年,萬國城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2020年9月15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法院追加林丹等為被執行人。不久,該案成為終本案件。今年 12 月,該案恢復執行。
另據瀟湘晨報等媒體報道,近日,前羽毛球運動員林丹新增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 541661 元,執行法院為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
據中國判決文書網顯示,2018 年 7 月,萬國城(廣州)國際商貿有限公司與廣州西敏旅運票務有限公司約定:西敏公司向萬國城公司股東林丹、其配偶謝杏芳及其他第三人提供機票,萬國城公司收到賬單后按月在信用期限內支付機票款。但萬國城公司經催款后仍不支付 2018 年 9 月至 12 月機票款,西敏公司起訴至法院。最終,法院判決萬國城公司償付西敏公司機票款 40 萬余元及相應利息,以及律師費。
據萬國城公司變更記錄顯示,今年3月,林丹退出該公司股東行列。
隨后,林丹發文回應:
本人跟萬國城公司合作上有分歧 ,3月份已經退出公司 。之前代表公司出席活動的機票酒店住宿錢,不知道萬國城公司欠賬票務公司,現在正讓律師妥善處理。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瀟湘晨報、公開資料、林丹微博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409034426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