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5 11:09:44
每經AI快訊,交通運輸部、外交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等五部門發布了《關于調整國際轉國內航線船舶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對2021年9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國際轉國內航線船舶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進行了修訂,修訂主要內容如下:
一、調整國際航行船舶在入境口岸的停泊隔離時間。將擬轉入國內航線營運的國際航行船舶在入境口岸停泊隔離時間從抵達境內入境口岸后滿14天調整為滿7天。
二、優化核酸檢測頻次及方式。將在入境口岸對擬轉入國內航線營運的國際航行船舶全體船員進行核酸檢測的頻次和方式調整為“自抵達境內入境口岸后的7天內開展5次核酸檢測,其中第1天由海關對船員進行核酸檢測,第2、3、5、7天由入境口岸所在地聯防聯控機制明確的檢測單位對船員進行核酸檢測,其所需費用可由船方承擔,采集口咽拭子”。
三、調整辦理改營手續后的國際航行船舶船員健康監測時間。將國際航行船舶辦理改營手續后,船舶所屬航運企業繼續對全體船員進行健康監測時間由14天調整為3天,并應于第3天開展核酸檢測(采集口咽拭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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