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 19:40:41
每經AI快訊,10月14日,上交所修訂發布科創板詢價轉讓實施細則,《實施細則》的主要修改內容如下:一是銜接禁止交易“窗口期”的規定。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將定期報告修改為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明確季度報告的窗口期為“公告前10日內”,刪除“重大事項披露后2日內不得買賣”的要求。二是優化相關信息披露與操作流程要求。主要包括優化詢價轉讓計劃書中詢價轉讓價格下限的披露要求,不再強制要求在定價提示性公告中披露受讓方,取消認購邀請書發出至報價截止的時間間隔等,以便利交易達成、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場效率。三是適用范圍擴展至存托憑證。前期制定規則時未納入存托憑證轉讓的情形,基于現有實踐情況,本次將存托憑證納入適用范圍。(上交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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