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10-30 22:48:54
每經特約評論員 熊錦秋
10月28日晚,上交所公告稱,經證監會批準,10月31日首批科創板做市商將正式開展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與此同時,10月28日上交所等聯合發布《科創板做市借券業務細則》,旨在為做市商提供券源支持。筆者認為,引入做市機制有利于激活科創板流動性。
據統計,14家做市商共發布了50個做市交易股票公告,合計涉及42只科創板股票,多數情況是一家券商為幾只股票做市,個別情況是一只股票有兩家做市商為其做市,后者又可稱為多元做市商制度,多元做市商制度由于做市商之間也有競爭,更有利于保護投資者利益。
《證券公司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試點規定》對證券公司試點從事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規定了較高準入門檻,這有利于確保試點做市業務的健康起步。未來隨著科創板做市商機制的發展成熟、風險防范和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應可適當降低科創板做市商的資格門檻。
做市商需有一定股票庫存,其股票來源,可使用自有股票、從中證金融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權處分的股票。有些做市商同時也是上市公司的主承銷商,其子公司需跟投一定數量股票,做市商可在中證金融平臺,以約定申報方式,借入其子公司配售獲得的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的股票。
因此,筆者有個疑問,券商子公司跟投股票被用來做市,做市商完全可能通過做市,在新股上市初期,將跟投限售股拋售,這是否有違市場公平?
按規定,科創板戰略投資者及其關聯方在戰略投資者承諾的上市公司獲配股票持有期限內,不得融券賣出該股票,這是為了防止戰略投資者達到提前減持目的。券商跟投股票的限售期相比戰略投資者更長,而科創板股票上市初期價格炒得較高,做市商在跟投股限售期內通過做市交易將其直接高位減持,未來再趁低買回還給跟投子公司,對這種套利模式,或應有規制措施。
筆者建議,可規定此類做市商應確保做市股票倉位基本保持不變,或在雙邊報價時基本等量報價。
在大部分情況下,納斯達克以競價制度為主,只是在無人應買、無人應賣或買賣不均衡的情況下,為了市場的流動和穩定,才由做市商出面做市。A股市場也是同樣的道理,做市商出手并非越多越好,只有在應當干預的時候才出手或許效果更好,要防止做市商為了差價收入,過度做市、不當做市甚至操縱市場,這方面或需有進一步配套規則。
此前新三板實踐證明,引入做市機制,或只能作為提高流動性的輔助手段,難對市場流動性形成重大影響。解決流動性的根本辦法,包括降低投資者準入門檻、提高掛牌企業的投資價值等。目前科創板投資者門檻為50萬元,但其實小額投資者也可通過科創板基金投資科創板。因此,要提高科創板市場流動性,關鍵還要著眼于提高科創板公司的投資價值。
目前科創板定位越來越清晰,就是要吸引硬科技企業上市,科創屬性評價標準也越來越完善,只有嚴守科創屬性準入門檻,完善市場激勵約束機制,提高企業科創能力、盈利水平,各路資金活水自然會紛至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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