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12-30 20:56:26
中國信托業協會在2022年出版的《2021年信托業專題研究報告》指出,目前我國心智障礙者約占殘障總人數的30.4%,約為2580萬人,大約影響家庭人數5000萬到8000萬。
對于許多心智障礙者家庭而言,有一塊“大石頭”壓在每一個人的心里,那就是孩子的未來由誰來保障?要保障父母離開后,身心障礙者仍能擁有有尊嚴的生活,同時又要確保家庭財產得到安全隔離,在這種需求的驅動下,運用信托這種受托服務形式來解決“托孤”問題,正在得到家長、學者和信托公司的實踐探索。
每經記者 馮典俊 每經編輯 馬子卿
“孩子4歲的時候確診為孤獨癥。我跟他爸爸之前沒想那么多,就是覺得他運動不太協調,說話也比較慢,是幼兒園老師建議我們再去做系統的檢查,因為孩子的各種表現跟其他小朋友不太一樣。當確診后,我的世界坍塌了……”光大信托的一篇推文記錄了一位孤獨癥孩子母親的內心世界。
對于許多心智障礙者家庭而言,有一塊“大石頭”壓在每一個人的心里,那就是孩子的未來由誰來保障?“不可能有比父母更好的人來管孩子了,把孩子帶大是我的福氣,我也不想把外人眼里的‘包袱’再交給別人,我希望自己將來走的安心,把錢和人分離,解決后顧之憂。”一位孤獨癥孩子家長如此表示。
心智障礙家庭全生涯的需求與困境
資料來源:北京市曉更助殘基金會
要保障父母離開后,身心障礙者仍能擁有有尊嚴的生活,同時又要確保家庭財產得到安全隔離,在這種需求的驅動下,運用信托這種受托服務形式來解決“托孤”問題,正在得到家長、學者和信托公司的實踐探索。
廣州25歲的綺哥(化名)是一名孤獨癥青年,在經過多個階段的教育干預后,綺哥(化名)擁有自己的生活:每周到庇護工場工作三天半;做自己喜歡的菜品,西紅柿炒雞蛋、咖喱大盤雞;喜歡健身、K歌、蹦床、溜冰,每年還會外出旅游或到江西探親。
要維持一名“特需”青年不斷向普通青年的生活靠近,并非容易的事,背后是多方角色的長期努力,尤其是綺哥(化名)的媽媽戴榕。20年來,她一直通過各種方式幫助孩子融入社區。
但每個心智障礙者家庭終將面臨“終極難題”——當父母病了、走了后,我們的孩子要怎么辦?這是懸在每一個心智障礙者家庭頭上的問題。相比傳統的托養方式——將孩子托付給親屬或由法院根據親屬關系指定監護人,探索一種合適的“托孤”方式——讓孩子繼續擁有有尊嚴的生活,成為戴榕等家長的愿望。
2018年,戴榕在深圳國際公益學院學習公益管理課程時認識了授課老師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金錦萍教授向戴榕介紹了國外的特殊需要信托模式,“如美國、新加坡、日本等國家,通過匯集資產進行投資來減少行政費用,從而提供一般人承受得起的信托服務,只有特殊需要人士才有資格成為受益人。”
“在一些國家,特殊需要信托的受托人是政府組織或受財政補貼的,但在我國,這么龐大一個群體讓政府來做受托人是有一定困難的。”戴榕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金錦萍老師認為,參考國外特殊需要信托的方式,用民事信托的手段,我們可以把這個模式推動起來。”在金錦萍的建議下,戴榕和幾位家長行動起來了。
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其中增加了“意定監護”新制度,由此法定監護、指定監護和意定監護構成我國現有成年監護制度。這也意味著戴榕可以在法定監護之外,為綺哥(化名)選定一名監護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社會組織。
最終,戴榕和其他家長一起,通過與學者、信托公司的協商,形成了基本的特殊需要信托框架——通過法律關系與金融產品的結合,形成一個微型系統,以代行家長職責,實現“托孤”。“作為心智障礙者的家長,要擔負的責任非常多,這個孩子吃喝拉撒各種職能全部在我們身上。將來如果要將孩子的生活托付,我就要將這些功能一步步剝離出去”
“我們的最終目標是希望把資金財產和服務全部委托出去。”戴榕給記者展現了特殊需要信托框架,代表“人、事、財”的三個部分都被獨立分開,同時又各司其職,推動微系統的運作:信托公司負責財產管理,監護人和第三方樞紐平臺負責服務提供商的選擇,服務提供商直接服務于受益人,由信托公司付費給服務提供商,監察人負責監督服務的質量。
戴榕女士向記者展示的特殊需要信托框架
資料來源:北京市曉更助殘基金會
第一部分是財產委托。委托人進行資金委托,讓信托公司等機構作為財產管理人,定期撥付服務費用,并進行財產隔離。
第二部分是服務委托。按照綺哥(化名)的生活需求,有一系列圍繞其衣食住行、娛樂、醫療、教育等需求的服務供應商,如理發店、健身房等。這么多的服務供應商要如何統籌管理?這就需要“第三方樞紐服務平臺”,相當于一位“中介管家”,雖然不直接提供服務,但需要對服務機構進行篩選推薦、服務質量評估。
第三部分便是將監護和監察權進行委托。監護人在這里有權確定服務供應商,監察人負責監督服務落實、調查糾紛、化解矛盾等等。
根據這些初步設計,戴榕已經和萬向信托簽訂了相關的文件,從梳理綺哥(化名)的照顧清單、意愿清單開始,設想正一步步被實現。戴榕告訴記者,目前萬向信托已為綺哥(化名)的服務成功支付了第一筆費用。
戴榕并非第一個簽署特殊需要信托的孤獨癥家長。2021年3月,光大信托在全國開啟了特殊需要信托服務,北京的李俊峰簽署特殊需要信托協議,投入30萬元建立信托賬戶。9月23日,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創始人、理事長,譜系家長田惠萍與光大信托在北京正式簽署信托合同及系列文件,成為全國首位簽署特殊需要信托的自閉癥人士家長。
2020年9月,深圳市殘聯和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在第八屆中國慈展會上發布了《關于促進身心障礙者信托發展的指導意見》,為有一定資產的身心障礙者父母或家人專業、可持續性、綜合性地安排好身心障礙者生存和終極發展問題提出了信托計劃的解決方案和指導方向。
中航信托原董事長姚江濤在譯著《特殊需要信托:財務規劃比較研究》一書時提到,“單純依靠財政補貼和社會公益救助的方式難以長效解決供需不平衡問題,只有廣泛借助市場的力量,通過商業和受托服務相結合的方式提供綜合解決方案,方為可持續發展的解決之道。”
中國信托業協會在2022年出版的《2021年信托業專題研究報告》(下稱《報告》)中,首次將特殊需要信托單獨列為一個專題研究課題。《報告》提到,我國在殘障人士的社會服務供給與日益增長的社會需求存在明顯差距,以心智障礙者為例,目前我國心智障礙者約占殘障總人數的30.4%,約為2580萬人,大約影響家庭人數5000萬到8000萬。
萬向信托特需信托項目負責人楊歡告訴記者,目前家長們對民事類信托或者特殊需要信托這方面了解得并不多。“信托不只是一種理財的規劃,這其實是一種對孩子或家庭全方位的規劃。很多家長對這個信托會有誤區,認為這是非常有錢或者‘土豪’們才能做的產品。”
據了解,目前在信托公司設立特殊需要信托的起投金額并不高。例如,萬向信托5萬起投,優惠設立費;光大信托30萬元起投,免設立費。
光大信托身心障礙服務信托交易結構圖
資料來源:《2021年信托業專題研究報告》
“事實上,特殊需要信托是通過信托來串聯其他資源的一個法律框架、服務工具。”楊歡介紹道,目前萬向信托在這項業務的操作上,會為有需要的家長提供一個1.0版本的基礎框架,告訴家長可以從哪些方面進行考慮,如果家長沒有意見的話就以基礎條款為準。如果家長有更深入的要求,會在基礎方案上增加一些定制化的方案。但是,真正的特殊需要信托是需要信托公司和家長一起,把大的框架一起搭建好。
楊歡認為,信托公司可以提供服務,但最終進行決策的還是家長自己,家長對特殊需要信托的認知程度非常重要。“這不是一個產品銷售的概念,這是一個為特殊家庭孩子而長期、系統建設生態圈的過程,需要服務機構、個案管理機構、第三方樞紐平臺相互協助,單單依靠信托公司一方的力量是不行的。”
戴榕也告訴記者:“如果讓信托公司也負責服務這一塊肯定不行的,因為其中的成本相當高。”戴榕解釋道,信托公司的家族管理信托是一個標準化的產品,其客戶一般是有正常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有著正常的活動規律,信托公司只需要按照常規的形式進行財產分配,成本較低。
但對于心智障礙者家庭而言,不僅要為他提供財產,還要能為他提供生活服務,而且隨著身心障礙者年齡增大,其生涯會面臨更多不確定性挑戰。比如,在身心障礙者的教育階段,孩子遇到教育方面的問題,可能需要到教育職能部門進行打交道,在就業階段遇到問題,需要跟雇主,人社勞動部門,殘聯部門等,而在身心障礙者步入老年階段后,涉及的面就更多了,包括教育、醫療、金融、養老等等方面。
《報告》提到,特殊需要信托在服務供給端還存在服務標準和服務監督機制缺失的問題。因為特殊需要信托設計社會弱勢群體利益的保障與維護,監督顯得尤為重要。目前市場上還沒有特別針對特殊需要群體的服務提供標準和服務監督機制,對受托人服務質效的評價難以量化。
“實際上信托公司在特殊需要信托之中發揮的作用很簡單,但現在面臨的問題是服務機構、評估機構不太健全。以服務機構為例,主要是現在服務機構都是單一城市和區域地區的公司,沒有大的全國性或連鎖服務機構。另外,專業的評估機構也非常欠缺,這個服務質量如何、合不合格、是否適合孩子等都需要非常專業的評估。”光大信托慈善辦主任喬方亮向記者表示。
“我們希望能夠和這些機構共同成長,信托和這些機構可以類比為‘雞和蛋’的關系,當信托有穩定的資金,這些服務機構就愿意做長期的投資。”喬方亮認為,目前很多服務機構做不大就是因為項目資金量小,缺乏持續穩定性,不敢做長遠規劃。但是如果成立較大規模的,由金融機構穩定地撥付資金,這些服務機構就愿意做長遠規劃,這樣就能把服務端慢慢建立起來。
信托公司對特殊需要信托這項業務態度,曾經歷“淡然”到“熱烈”。“前幾年,服務信托一直不是信托公司的主營業務,這種資金量小、利潤率薄的業務愿意做的人不多。”喬方亮告訴記者。信托公司收取的服務費是千分之五,按照目前一單特殊需要信托幾十萬的資金量,短期內是很難實現盈利的。
今年,監管部門正推行信托業務三分類改革,主要分為資產管理信托、資產服務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業務。“服務信托是信托公司的本源業務,也是信托公司的強項。很少機構能像信托一樣做事務管理類,進去的是資金,出來的是服務。”喬方亮向記者表示。而戴榕則向記者表示,最近多家信托公司找到家長組織,表示出合作的意向。
一家心智障礙者基金會的相關人士向記者提到,現在信托公司正躍躍欲試,都很想參與到這一塊業務,因為相關政策正在鼓勵提升信托這一類金融產品的服務屬性。“現在特殊需要信托其實是一個中間過渡的階段,其不完全屬于公益信托,是個人家庭資產來進行的金融產品。”
不過,信托真的準備好在逐漸回歸原本業務的道路上迎接挑戰了嗎?云南信托孫雨昕在其撰文提到,雖然“托孤信托”在建立契約時可靈活設置,但我們也反復不停地問自己,將一位智力障礙者完全托付給一個按契約執行的機構真的是最適合的嗎?
孫雨昕呼吁,針對這類特殊人群設立的信托,一方面應從法律層面上完善監察人或保護人的法律義務,另一方面應從社會層面上鼓勵社會公益機構參與進來,從制度上、情感上都能關愛到特殊人群。
“像江浙滬這邊,不少信托公司已經直接和地方政府的殘聯組織進行合作,為他們提供金融部分的服務。”記者從杭州工商信托了解到,公司已與浙江省內多個地方政府積極聯動,走訪多個特殊需要家庭,調研特殊需求,推進研發特殊需要信托產品。
為推動特殊需要信托發展,2022年全國兩會期間,九三學社界別提交提案《關于促進建立老年人與殘疾人特殊需要信托的建議》,對特需信托提出了數項建議。其中包括,在監管評級工作對開展特殊需要信托服務的信托公司予以鼓勵;研究制定特殊需要信托的產品登記與信息公示制度;減免納入特殊需要信托的房產稅等。
戴榕則認為,“信托公司在特殊需要信托上不必承擔太大的責任,信托公司應該做其專業領域的事情。可以更多從財產管理方面,提供更加貼近家長需求的服務,比方說推動非資金類財產配套制度出臺,向特殊需要家庭及公眾普及金融知識,支持第三方樞紐機構的孵化等。”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思琦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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