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2-10 21:49:47
◎“掘金”ChatGPT的背后,還有很多不容忽視的法律風險。
每經記者 文巧 鄭雨航 每經編輯 蘭素英
隨著ChatGPT成為火爆全球的現象級應用,利用ChatGPT大肆掘金的行為層出不窮。
2月8日,《每日經濟新聞》刊發了一篇調查報道——《賣賬號、付費提問,搶注商標…各路人馬“掘金”ChatGPT,有人“零成本”月入數十萬》,曝光了國內“淘金者”依靠販賣ChatGPT賬號、將ChatGPT接入微信等手段賺取高額利潤。有淘寶商家依靠販賣ChatGPT賬號的模式月營收超過11.9萬,最高則可達41.6萬元。
2月9日,每經又刊發了《“掘金路”被堵!ChatGPT賬號販賣全線下架,盜版微信號紛紛更名》。不過,記者持續追蹤后發現,微信上仍有一些“漏網之魚”,正以更隱蔽的方式繼續著“掘金路”。
這些行為暗藏哪些法律風險?每經記者采訪到奮迅律師事務所(貝克·麥堅時聯營律所)合伙人周整與安杰世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于雯竹,對此進行詳細解讀。
每經2月8日的調查報道提到,部分商家借助云服務器、微信小程序等搭建一個“ChatGPT鏡像”平臺,稱其為ChatGPT官方中文平臺,以“付費提問”的方式牟利。
此前,因部分賬號名稱涉嫌誤導,被微信官方重置后,這些原本包含“官方ChatGPT”等誤導性名稱的公眾號已經改名。
2月9日,記者發現,有公眾號至今仍在接入ChatGPT并進行收費,并且非常隱蔽。一個名為“ChatGPT機器人”的小程序顯示,提問20次定價9元。2月10日,當記者再次查詢時,該界面已經刪去收費標準。
圖片來源:微信
這類小程序隱藏得很深。
在微信搜索該小程序的名字,系統會匹配相關微信公眾號“自動回復機器人”,但進入該公眾號界面,并沒有顯示收費標準。記者添加了客服的微信,發現該客服的微信號顯示,“爆單回復慢”。隨后,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追問具體的收費標準,該客服在詢問“是個人使用嗎”、“什么需求”之后,并未給出答復。
圖片來源:微信
之后,客服向記者提供了如何在該微信公眾號上使用聊天機器人功能的視頻,視頻中顯示,與此前報道中直接以聊天次數計費的方式不同,該公眾號目前的收費方式為充值個人積分,更為隱蔽。記者后續又追問了關于平臺搭建、版權風險等問題,但截至發稿時間,該客服并未再答復。
圖片來源:微信
對于搭建“ChatGPT鏡像”平臺的行為,國內某互聯網大廠的程序員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這種模式簡單來說就是,商家相當于自己租一個服務器,在服務器上掛載ChatGPT,再對外提供一個接口。用戶每次向服務器發送消息后,服務器把這個消息轉給ChatGPT,最后再把ChatGPT的回復轉發給用戶。”
“我看了相關搭建教程,技術上很容易辦到。”他說。“商家的成本可能就是一個服務器。如果訪問量過大,可能需要更大或更多的服務器。”
一位嘗試將ChatGPT接入微信端口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我就花108元買了一年期的服務器,其他也沒有別的什么需要花錢的(地方)。”
對于商家前述販賣ChatGPT賬號和搭建“ChatGPT鏡像平臺”的行為,一是可能侵犯知識產權。
在安杰世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于雯竹看來,上述行為均違反了OpenAI的使用條款,商家未經授權銷售ChatGPT賬號的行為涉嫌侵犯OpenAI的知識產權,如著作權和商標權。
二是可能侵犯用戶的個人信息。
奮迅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周整表示,“販賣賬號的行為可能涉嫌侵犯個人信息,因為ChatGPT的賬號需要與郵箱和手機同時綁定,一些商家就可能從不法渠道大批量購買他人賬號進行注冊。”
同時,他也認為中間轉接的行為涉嫌違反《個人數據保護法》。“用戶在使用ChatGPT時,可能會透露一些自己的個人信息,這些信息用戶是自愿提供給ChatGPT的,但用戶并不一定清楚商家作為中間環節也接收到了該信息,這就造成了個人信息的泄露。而商家如果進一步使用這些個人信息,則可能構成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甚至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他向記者解釋。
于雯竹也認同這個觀點,“可能會導致敏感數據的收集,比如個人信息和聊天記錄。如果這些商家沒有依法使用他們收集的數據,則將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可能侵害消費者權益。“將免費賬號販賣的行為其實是利用了商家與消費者的信息不對稱,如果消費者對使用該賬號的法律風險并不知情,則商家就已經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規定的商家的告知義務。”周整補充道。
四是可能涉及不正當競爭。在周整看來,商家宣稱自己是官方ChatGPT中文端口的虛假陳述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再者,轉接的行為還涉及到可能使用ChatGPT相關的商標(假設在中國有注冊),這種未經授權的使用行為也涉嫌侵犯Open AI的商標權或構成對Open AI的不正當競爭。
五是可能違反網絡安全規定。“使用ChatGPT需要通過國外網絡注冊賬號,其中還需要提供國外手機號碼或郵箱、注冊流程需要掛VPN。如果是商家自行注冊,且其沒有通過正規流程備案VPN,則無疑違反了我國的網絡安全規定。”周整解釋道,“私自經營VPN相關業務涉嫌違法。”
此外,在前述調查報道中,記者查詢啟信寶發現目前已有10家公司提交了“ChatGPT”商標申請。于雯竹對此稱,“近年來我國打擊商標惡意注冊的力度日益增大,這些搶注商標很可能會被駁回。商標搶注人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
周整也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有可能會主動駁回國內公司搶注的商標申請,但也存在審查員對AI這個領域不關注,而批準這些商標注冊的可能。此外,商標注冊時商品和服務分為45個類別,在與AI關聯度不高的類別上,第三方仍有可能成功搶注商標。
“商標搶注行為可能涉嫌侵權,但權利人需要以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來請求法院認定搶注行為構成侵權,難度和成本都比較高,”周整說道。
那么,當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前述渠道購買了相關服務后,應當如何維權呢?
對于賬號販賣行為,周整表示,“參考我國司法實踐中關于交易網絡游戲賬號的案例,法院認為在不違反格式條款法律規則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的前提下,原則上應認定賬號交易有效。但ChatGPT的使用協議不允許他人隨意向他人提供訪問憑據和賬戶,這也可能導致買賣無效。”
“假設賬號買賣行為本身有效,而如果商家販賣虛假賬號,提供虛假接入渠道等,消費者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進行維權,通過司法途徑主張退款賠償等,也可嘗試直接要求平臺介入進行賠償,”他表示。
不過,他認為,在前述情況下,消費者的維權十分艱難。
“一般的情況是,商家提供的渠道真實有效,但接入速度緩慢或者連接效率低下,無法滿足消費者的使用需求。商家出售了有瑕疵的商品,消費者可以要求修理、更換、退款。”他解釋道。“但鑒于消費是通過網絡形式進行的,中國一些主流電商平臺在實際爭議處理中并不支持針對網絡賬號產品的七天無理由退款,且實踐中,有法院認為消費者在網絡購物過程中,應當認定其對可能存在的差別具有一定的容忍度和允許,但這種容忍和允許應在合理的范圍內,且是基于普通消費者能夠接受的程度。”
此外,他還表示,商家實際的地點可能在天南海北,甚至在境外,并且一般金額都不大,所以如果訴訟,成本過高,很難實現。
對于前述問題,ChatGPT自己又怎么看?我們和ChatGPT聊了聊……
來源:ChatGPT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94102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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