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2-11 12:09:23
每經記者 宋可嘉 每經編輯 王月龍 張海妮
陸家嘴(SH600663,股價10.17元,市值410.28億元)控股子公司被開逾540萬元環保罰單、凱迪股份(SH605288,股價40.28元,市值28.42億元)再登環境風險榜……2023年2月第一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102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省市區、337個地級市政府發布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數據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信息數據,發布“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數據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信息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2023年2月第一周收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7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一周綠鑒:凱迪股份再登榜 子公司排放濃度超標被罰在企業管理能力、財務狀況、行業競爭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環境風險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況(2月第一周)
總體來看,在2023年2月第一周,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信息共關聯到7家上市公司。其中,4家屬于國資控股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7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達52.56萬戶的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將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本期,上市公司凱迪股份便再登環境風險榜。因其子公司江陰凱研金屬制造有限公司又受到了環境處罰。
具體而言,文號為錫澄環罰書字﹝2022﹞第02261號的處罰信息顯示,2022年10月18日該公司FQ-2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為487mg/m3、排放速率3.98Kg/h,顆粒物排放濃度超過了《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1標準(顆粒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標準值20mg/m3、最高允許排放速率1Kg/h)。由此,江陰凱研金屬制造有限公司被罰款46萬元。
江陰凱研金屬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從事沙發架、床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公司。在這筆環保罰單到來之前,2022年,江陰凱研金屬制造有限公司已受到過兩筆環境處罰,分別被處以10萬元罰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凱迪股份在2023年1月29日晚間發布業績預報稱,2022年預計凈利潤為4797萬元到5863萬元,同比下降49.71%到58.85%。
對于業績預減原因,凱迪股份在公告中表示,2022年,受全球經濟衰退影響,美元多次加息,終端消費能力下降,互聯網等高科技行業人員需求縮減,導致產品的終端需求下滑,渠道庫存去化速度不達預期,從而間接影響供應鏈配套產品的采購需求,由于客戶端采購需求大幅下降,同時基于公司管理層對未來市場的判斷,有部分投入必須戰略性地維持(資產、團隊等),單位產品的固定費用分攤增加,導致利潤下降較多。
環境信披觀察:1家公司應履行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隨著綠色環保理念愈發受到重視,更加嚴格的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要求加速落地——2021年,生態環境部印發了《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并印發《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配套文件。自2022年2月8日起,《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企業應當依法、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環境信息,披露的環境信息應當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此外,根據《管理辦法》和《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準則》,對于生態環境行政許可變更、行政處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市場關注度高、時效性強的信息,企業被要求以臨時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形式及時披露。企業應當按照準則編制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和臨時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并上傳至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
目前,多地已經公開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單,下一步,將加快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建設,部分地區當前已經建成并向社會開放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A股綠色報告項目關注到,本期收錄的生態環境監管記錄,涉及被納入“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的公司。
其中,上市公司晉控煤業(SH601001,股價12.42元,市值207.87億元)子公司同煤大唐塔山煤礦有限公司塔山白洞井便被納入了“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
近期,文號為同環罰字[2023]8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大同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人員于2022年8月19日對同煤大唐塔山煤礦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公司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白洞井屬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單位,未按時提交第二季度執行報告;該礦井面東溝排矸場部分矸石裸露,未進行黃土覆蓋。由此,同煤大唐塔山煤礦有限公司被處以了合計壹拾萬伍仟元的罰款。
對于上述處罰的披露情況、披露管理機制等問題,“A股綠色報告”項目記者在2023年2月10日向晉控煤業發送了采訪郵件,并致電晉控煤業,但截至發稿,尚未獲得公司關于采訪問題的回復。
環保處罰:陸家嘴控股子公司被開逾540萬元環保罰單2023年2月第一周,數據庫收集到6家關聯企業收到與生態環境相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等,涉及7家上市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陸家嘴旗下的蘇州綠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岸公司”)收到了一筆處罰金額為542.7683萬元的環保罰單。
具體而言,信用中國(江蘇蘇州)官網載明:蘇州綠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反綜合管理制度類,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蘇環行罰字﹝2023﹞05第005號,違法事實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蘇州綠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被處以了罰款542.7683萬元。處罰決定日期顯示為2023年1月19日。
對于綠岸公司涉及的具體問題,2月9日記者致電蘇州市生態環境局進行了解,但對方表示,要公開的信息已經按照規定公開,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則顯示,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則處罰下達之前,陸家嘴在今年1月10日披露的相關公告中,曾提及一則涉及綠岸公司的潛在行政處罰。具體而言,陸家嘴公告顯示,2022年7月,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向綠岸公司發出關于2號地塊雷丁學校建設的《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稱經現場檢查,發現綠岸公司雷丁學校內建有物理、化學、生物和科學實驗室。而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雷丁學校項目須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供審批。但綠岸公司提交備案的環境影響登記備案表中沒有涉及實驗室。綠岸公司違反了《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構成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并據此擬作出責令停止建設、罰款1430.9萬元的處罰。?
對此,陸家嘴在公告中表示,一則雷丁學校項目早已于2021年竣工;二則實驗室處于設備安裝階段尚未投入使用,未造成任何污染后果,且已經主動完成整改,拆除了雷丁學校內的實驗室設備;三則根據《蘇州市涉企“免罰輕罰”清單3.0版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第37項,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如項目處于設備安裝階段,未發現污染后果且主動停止建設或者恢復原狀的,不予處罰;四則擬處罰金額依據的投資額非項目的實際投資額。據此,綠岸公司申請行政處罰聽證。2022年8月,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召開行政處罰聽證會,因涉及補充材料提交,聽證中止,并明確由當地職能部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建設項目總投資額評估后再行聽證。
2023年1月,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向綠岸公司發出《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根據對雷丁學校項目總投資額評估結果,將擬處罰內容調整為責令停止建設、罰款724.57萬元,并決定于2023年1月13日恢復聽證。陸家嘴在當時的公告中表示,綠岸公司將繼續積極應對2號地塊行政處罰聽證,并根據相關規定,爭取免罰。?
但這一爭取免罰是否已落空?2月10日,就此次綠岸公司所涉及的542.7683萬元罰款的處罰具體情況,以及公司是否會提起行政復議等問題,記者向陸家嘴發送了采訪郵件并致電,但截至發稿記者尚未收到關于采訪問題的回復。
而在這筆處罰到來之前,綠岸公司正因土壤污染事件備受關注,上述提及的2號地塊潛在行政處罰也與該土壤污染事件相關。這一污染事件發酵于去年4月,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了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事項,其中涉及綠岸公司名下部分土地存在污染。
對此,陸家嘴在相關公告中指出,綠岸公司是其通過市場化競買方式向江蘇蘇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鋼集團”)收購的子公司。根據蘇鋼集團于2016年8月掛牌時披露的信息,綠岸公司名下地塊中,非焦化區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未受到污染,可再開發利用;焦化區域的污染主要集中在4號地塊局部區域,根據修復目標值,最終確定0~18米深度內,污染范圍為17542平方米,污染土方量為39604立方米。此外,陸家嘴在公告中表示,股權交易后,綠岸公司已就蘇鋼集團所披露的污染范圍進行了治理修復。
但去年4月14日,陸家嘴發布風險提示公告提及,綠岸公司意外發現已建設教育設施的2 號、13號地塊及尚未開發的3號、4號地塊均存在嚴重污染風險,土壤或地下水中諸多元素大幅超標,不符合該等地塊原對應的規劃用地標準。
后續陸家嘴披露的信息顯示,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初步調查結果為綠岸公司名下1號、2號、3號、4號、5號、6號及10號共7塊土地存在污染。今年1月31日,蘇州高新區(虎丘區)滸墅關鎮政府網站公示了滸墅關鎮人民政府委托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對這些地塊的土壤污染調查情況。
陸家嘴則在今年1月的公告中表示,公司正全力以赴開展處置、維權工作,與蘇州當地政府及蘇鋼集團交涉,推動相關責任方承擔后續處置責任。相關進展公司將按季度定期進行信息披露。公告還提及,上述7幅地塊土地面積約26.7萬平方米,2號地塊項目已竣工,其余6幅地塊尚未開發。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計工程等投入金額約3.7億元,對應的存貨金額為44.9億元。
在上述公司之外,近年隨著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數據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數據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信息數據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確立“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信息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眾公認的原則。
如對本項目環境數據存在疑問,或需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反饋,請聯系蔚藍地圖。
(實習生付金慧、上官新昕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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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宋可嘉
編輯|王月龍 張海妮 杜恒峰
校對|盧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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