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2-15 14:19:25
每經編輯 黃勝
2月15日,云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取消副處級退休干部羅崇敏的退休待遇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通報稱,經查,羅崇敏背離初心使命,喪失政治立場,被開除黨籍后毫無悔過之心,公開發表有嚴重政治問題的言論;以投資為名,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生活腐化墮落,多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對國家法律毫無敬畏之心,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巨額財物。
羅崇敏違反政治要求、廉潔要求、公職人員道德要求,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黨組同意,決定取消羅崇敏退休待遇;經昆明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據長安街知事,2022年6月,他在網絡上發文《端午:一個鼓勵自殺的日子》,被指侮辱共和國英雄烈士,涉嫌違反《英烈保護法》,引起廣泛關注。
2022年6月6日,云南省教育廳通報稱,對此事高度重視,已會同相關部門成立工作組調查此事。
2022年7月6日上午,云南省教育廳通報,經省教育廳工作組會同相關部門對“網傳羅崇敏發表有關言論”事件進行調查,發現羅崇敏涉嫌違法犯罪。已按有關規定將其違法犯罪線索移交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辦理。
羅崇敏,男,漢族,1952年2月生,云南江川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69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0年2月至1998年6月,歷任江川縣副縣長、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新平縣委書記;
1998年6月至2000年2月,任玉溪市委常委、秘書長;
2000年2月至2001年10月,任玉溪市委副書記;
2001年10月至2002年11月,任云南民族學院黨委書記;
2002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紅河州委書記;
2007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云南省委高校工委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其間,2013年10月,聘任為第九屆國家督學);
2016年1月,退休。
2017年11月,因嚴重違紀,省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按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確定退休待遇。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云南省紀委監委網站、云南省教育廳網站、長安街知事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253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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