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3-24 21:49:38
日前,記者從業內獲悉,《中國銀保監會關于規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的通知》已于3月21日印發?!锻ㄖ诽岬剑磐袠I務分類改革將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實施。
每經記者 馮典俊 每經編輯 馬子卿
日前,記者從業內獲悉,《中國銀保監會關于規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的通知》(下稱《通知》)已于3月21日印發?!锻ㄖ诽岬剑磐袠I務分類改革將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實施。
記者注意到,相對于此前發布的《關于規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正式印發的《通知》主要有兩點變化。一是相比征求意見稿,《通知》全文將“資產服務信托業務”的位置調換至“資產管理信托業務”之前。二是在“落實信托公司主體責任”內容中,增加了“增強受托服務意識和專業服務能力”的表述。
業內人士向記者分析,“資產服務信托還是看做信托的本源業務,是信托公司轉型發展的重要方向,監管部門希望信托公司能夠在此方面有更大突破。”
自去年發布信托業務分類征求意見稿來,時隔近3個月后監管部門正式下發信托業務分類《通知》文件。
《通知》總體要求提到,進一步厘清信托業務邊界和服務內涵,引導信托公司以規范方式發揮制度優勢和行業競爭優勢,推動信托業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助力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圖片來源:《中國銀保監會關于規范信托公司信托業務分類的通知》
信托公司應當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財產管理內容為分類維度,將信托業務分為“資產服務信托、資產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類25個業務品種”。
記者注意到,《通知》主要有兩點變化。一是相比征求意見稿,《通知》全文將“資產服務信托業務”的位置調換至“資產管理信托業務”之前。二是在“落實信托公司主體責任”的內容中,增加了“增強受托服務意識和專業服務能力”的表述。
2018年信托業年會上,中國銀保監會原副主席黃洪提出,“信托業務要堅持發展具有直接融資特點的資金信托,發展以受托管理為特點的服務信托”。
2022年信托業年會上,中國銀保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肖遠企提到,“將信托業務劃分為資產管理信托、資產服務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類。”
有業內人士向記者分析,“資產服務信托還是看做信托的本源業務,是信托公司轉型發展的重要方向,監管部門希望信托公司能夠在此方面有更大突破。”
清華大學法學院金融與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國投泰康信托研究院院長邢成博士告訴記者,信托業務新分類改革的核心在于兩點:一是“非標”轉“標”,二是大力鼓勵開展服務信托業務。雖然此次《通知》并沒有特別說明什么,但順序的調整,一定程度上表明了資產服務信托的重要地位。
“資產服務信托在一定程度上屬于信托業的專屬優勢,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家族信托。實際上,信托的最大優勢就是其制度安排和法律結構。”邢成博士認為,資產服務信托是用“無形”換“有形”、服務換收益,需要一種強大的制度設計和法律架構,而這恰恰是信托的兩大優勢。
邢成博士認為,雖然此次《通知》資產管理信托被調整了順序,但不能得出監管部門有意弱化資產管理信托業務這樣的結論。因為很多信托公司在資產管理業務上開展得非常有特色,也具備了一定的規模。
《通知》提到,資產服務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依據信托法律關系,接受委托人委托,并根據委托人需求為其量身定制財富規劃以及代際傳承、托管、破產隔離和風險處置等專業信托服務。按照服務內容和特點,分為財富管理服務信托、行政管理服務信托、資產證券化服務信托、風險處置服務信托及新型資產服務信托五類、共19個業務品種。
與征求意見稿不同的是,此次《通知》還在“加強監管引領”內容上,將“加強日常監管”的要求排序在第二位置,并且增加了“加強宣傳引導”的要求。
“加強宣傳引導”提出,各銀保監局應當指導轄內信托公司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引導金融消費者正確認識信托關系實質和信托業務風險特征,樹立信托產品打破剛性兌付的風險意識。信托業協會應當加強宣傳引導,組織信托公司自覺落實相關要求,普及信托相關知識,提高社會各界對各類信托業務的認知度。
《通知》還要求,信托公司要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做好業務分類工作,準確劃分各類信托業務,并在此基礎上明確發展戰略和轉型方向。
一方面,信托公司應當嚴格把握信托業務邊界,不得以管理契約型私募基金形式開展資產管理信托業務,不得以信托業務形式開展為融資方服務的私募投行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通道業務和資金池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諾信托財產不受損失或承諾最低收益,堅決壓降影子銀行風險突出的融資類信托業務。
另一方面,信托公司應當結合監管要求和公司業務特點,細化分類標準,根據信托服務實質對信托業務進行全面、準確分類。不得擅自調節信托業務分類,同一信托業務不得同時歸入多個類別。確有擬開展的新型信托業務無法歸入現有類別的,應當與屬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溝通,按照服務實質明確業務分類歸屬后開展。
為有序實施存量業務整改,確保平穩過渡,《通知》為業務分類改革設置了3年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后存在實際困難,仍難以完成整改的,可實施個案處理。對于契約型私募基金業務,按照嚴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對于其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信托業務,單設“待整改業務”一項,有序實施整改。
此外,《通知》明確,這份文件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各信托公司應當于《通知》實施后30內將存續信托業務分類結果和整改計劃報送屬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4091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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