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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飛“爆料門”關鍵人物管宣被罰!違規炒股十余年,控制6個賬戶、買賣金額高達3.3億元

    每日經濟新聞 2023-04-06 14:52:13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肖芮冬    

    日前,證監會公布了一起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的行政處罰。原恒泰證券證券投資部副總經理管宣,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持續十余年之久,合計買賣金額高達3.31億元,獲利212.54萬元,最終證監會決定沒收違法所得212.54萬元,并處以212萬元罰款。

    每經記者注意到,管宣曾提出申辯意見,包括申購新股不屬于買賣股票,以及生活困難,處罰超過其實際承受能力等。不過,最終證監會均不予采納。

    值得一提的是,管宣曾為葉飛“爆料門”事件的關鍵人物之一:葉飛曾爆料,其“下家”是恒泰證券管宣。

    控制6個賬戶交易3.31億元

    根據證監會披露,2007年5月8日~2021年3月8日,管宣任職于恒泰證券證券投資部,歷任高級研究員、投資經理、證券投資部總經理助理、證券投資部副總經理等職務。

    管宣實際控制使用“周某華”“鄭某英”“管萱”等證券賬戶。具體來看,周某華為管宣姐夫,長期在江西新余工作。2007年7月2日、2008年1月15日、2015年5月6日,周某華先后開立了廣發證券賬戶、國信證券賬戶和申萬宏源證券賬戶。鄭某英為管宣岳母,2015年10月13日,鄭某英開立了華泰證券賬戶。2009年2月11日、2015年6月15,管宣使用名為“管萱”的身份證先后開立了銀河證券賬戶和華泰證券賬戶。

    “周某華”廣發證券賬戶開立后至2008年1月31日,管宣實際控制并使用該證券賬戶交易“建設機械”“武鋼股份”等5只股票,合計買賣股票金額667.42萬元,扣除稅費后實際獲利144.11萬元;“周某華”國信證券賬戶開立后至2014年3月21日,管宣實際控制并使用該證券賬戶交易“杰瑞股份”“武鋼股份”等21只股票,合計買賣股票金額2676.55萬元,扣除稅費后實際虧損38.33萬元;“周某華”申萬宏源賬戶開立后至2021年3月8日,管宣實際控制并使用該證券賬戶交易“海信視像”“贛鋒鋰業”等55只股票,合計買賣股票金額10861.04萬元,扣除稅費后實際虧損330.52萬元。

    “鄭某英”華泰證券賬戶開立后至2021年2月10日,管宣實際控制并使用該證券賬戶交易“航天信息”“億聯網絡”等9只股票,合計買賣股票金額3431.60萬元,扣除稅費后實際獲利8.61萬元。

    “管萱”銀河證券賬戶開立后至2015年7月3日,管宣實際控制并使用該證券賬戶交易“民生銀行”“北京利爾”等88只股票,合計買賣股票金額12503.80萬元,扣除稅費后實際獲利418.85萬元。“管萱”華泰證券賬戶開立后至2021年2月19日,管宣實際控制并使用該證券賬戶交易“藍色光標”“圣湘生物”等7只股票,合計買賣股票金額2942.71萬元,扣除稅費后實際獲利9.83萬元。

    據每經記者統計,管宣控制上述證券賬戶,共計交易185只股票,合計買賣金額達3.31億元,合計實際獲利212.54萬元。

    曾提出申辯意見稱生活困難

    對于以上事實,管宣提出了三大申辯意見:第一,管宣于2008年1月31日之后不再控制使用“周某華”廣發證券賬戶。對該賬戶涉及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應按照《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適用發生時的規定。

    第二,涉案證券賬戶中,申購新股共獲利106.22萬元。申購新股不屬于通常意義的買賣股票行為,沒有社會危害性,處罰過重。

    第三,管宣在調查前及時清理了證券賬戶,并主動交代了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的行政機構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并積極配合其他案件的調查行為,符合《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同時,管宣生活困難,事先告知的處罰超過了其實際承受能力。

    對于前述管宣的申辯意見,證監會復核后認為:第一,管宣違法買賣股票的行為具有持續性,行為終了于現行《證券法》生效后。作為一個違規行為整體適用現行《證券法》進行處罰并無不當。

    第二,申購新股屬于《證券法》第四十條規定關于從業人員參與股票交易的規范范疇,并非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形。

    第三,量罰適當。首先,管宣清理涉案賬戶時,違法行為已經完成,危害后果已經形成,無法消除或減輕危害后果。管宣雖有配合查處其他案件的行為,但其配合行為尚不構成立功表現。其次,管宣作為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持續十余年之久。在量罰時已綜合考慮了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量罰適當。

    最終,證監會決定沒收管宣違法所得212.54萬元,并處以212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管宣還曾是葉飛“爆料門”事件中的關鍵人物。2021年5月,昔日私募冠軍葉飛公開舉報中源家居涉嫌“殺豬盤”坐莊,引發關注。在葉飛不斷的爆料中,其也指出恒泰證券管宣是其下家。2021年7月,證監會公布同公安機關查獲多起操縱市場重大案件。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27253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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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證監會公布了一起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的行政處罰。原恒泰證券證券投資部副總經理管宣,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持續十余年之久,合計買賣金額高達3.31億元,獲利212.54萬元,最終證監會決定沒收違法所得212.54萬元,并處以212萬元罰款。 每經記者注意到,管宣曾提出申辯意見,包括申購新股不屬于買賣股票,以及生活困難,處罰超過其實際承受能力等。不過,最終證監會均不予采納。 值得一提的是,管宣曾為葉飛“爆料門”事件的關鍵人物之一:葉飛曾爆料,其“下家”是恒泰證券管宣。 控制6個賬戶交易3.31億元 根據證監會披露,2007年5月8日~2021年3月8日,管宣任職于恒泰證券證券投資部,歷任高級研究員、投資經理、證券投資部總經理助理、證券投資部副總經理等職務。 管宣實際控制使用“周某華”“鄭某英”“管萱”等證券賬戶。具體來看,周某華為管宣姐夫,長期在江西新余工作。2007年7月2日、2008年1月15日、2015年5月6日,周某華先后開立了廣發證券賬戶、國信證券賬戶和申萬宏源證券賬戶。鄭某英為管宣岳母,2015年10月13日,鄭某英開立了華泰證券賬戶。2009年2月11日、2015年6月15,管宣使用名為“管萱”的身份證先后開立了銀河證券賬戶和華泰證券賬戶。 “周某華”廣發證券賬戶開立后至2008年1月31日,管宣實際控制并使用該證券賬戶交易“建設機械”“武鋼股份”等5只股票,合計買賣股票金額667.42萬元,扣除稅費后實際獲利144.11萬元;“周某華”國信證券賬戶開立后至2014年3月21日,管宣實際控制并使用該證券賬戶交易“杰瑞股份”“武鋼股份”等21只股票,合計買賣股票金額2676.55萬元,扣除稅費后實際虧損38.33萬元;“周某華”申萬宏源賬戶開立后至2021年3月8日,管宣實際控制并使用該證券賬戶交易“海信視像”“贛鋒鋰業”等55只股票,合計買賣股票金額10861.04萬元,扣除稅費后實際虧損330.52萬元。 “鄭某英”華泰證券賬戶開立后至2021年2月10日,管宣實際控制并使用該證券賬戶交易“航天信息”“億聯網絡”等9只股票,合計買賣股票金額3431.60萬元,扣除稅費后實際獲利8.61萬元。 “管萱”銀河證券賬戶開立后至2015年7月3日,管宣實際控制并使用該證券賬戶交易“民生銀行”“北京利爾”等88只股票,合計買賣股票金額12503.80萬元,扣除稅費后實際獲利418.85萬元。“管萱”華泰證券賬戶開立后至2021年2月19日,管宣實際控制并使用該證券賬戶交易“藍色光標”“圣湘生物”等7只股票,合計買賣股票金額2942.71萬元,扣除稅費后實際獲利9.83萬元。 據每經記者統計,管宣控制上述證券賬戶,共計交易185只股票,合計買賣金額達3.31億元,合計實際獲利212.54萬元。 曾提出申辯意見稱生活困難 對于以上事實,管宣提出了三大申辯意見:第一,管宣于2008年1月31日之后不再控制使用“周某華”廣發證券賬戶。對該賬戶涉及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應按照《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適用發生時的規定。 第二,涉案證券賬戶中,申購新股共獲利106.22萬元。申購新股不屬于通常意義的買賣股票行為,沒有社會危害性,處罰過重。 第三,管宣在調查前及時清理了證券賬戶,并主動交代了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的行政機構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并積極配合其他案件的調查行為,符合《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同時,管宣生活困難,事先告知的處罰超過了其實際承受能力。 對于前述管宣的申辯意見,證監會復核后認為:第一,管宣違法買賣股票的行為具有持續性,行為終了于現行《證券法》生效后。作為一個違規行為整體適用現行《證券法》進行處罰并無不當。 第二,申購新股屬于《證券法》第四十條規定關于從業人員參與股票交易的規范范疇,并非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形。 第三,量罰適當。首先,管宣清理涉案賬戶時,違法行為已經完成,危害后果已經形成,無法消除或減輕危害后果。管宣雖有配合查處其他案件的行為,但其配合行為尚不構成立功表現。其次,管宣作為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持續十余年之久。在量罰時已綜合考慮了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量罰適當。 最終,證監會決定沒收管宣違法所得212.54萬元,并處以212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管宣還曾是葉飛“爆料門”事件中的關鍵人物。2021年5月,昔日私募冠軍葉飛公開舉報中源家居涉嫌“殺豬盤”坐莊,引發關注。在葉飛不斷的爆料中,其也指出恒泰證券管宣是其下家。2021年7月,證監會公布同公安機關查獲多起操縱市場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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