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4-06 14:59:17
每經編輯 畢陸名
4月6日,#法院認定謝娜張杰購房不存在跳單#沖上每經熱搜榜前列,并引發網友熱議。
4月4日,上海雅鑾房產經紀有限公司與上海思和資產經營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介合同糾紛一審文書公開,法院認定謝娜張杰購房不存在“跳單”行為。此前在2022年2月7日,一家自媒體發文稱,他的朋友霍先生是豪宅經紀人,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兩次為張杰、謝娜帶看房源,后者以不喜歡該房為由不再購買。但此后不久,霍先生發現二人已私下聯系房東上海思和資產經營管理中心,并購買了該房源,以此避開大額中介費。此后,謝娜、張杰以名譽權糾紛、隱私權糾紛為由,起訴涉事房產經紀公司及經紀人。
謝娜、張杰(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上海高院信息顯示,2022年8月17日,原告謝娜、張杰起訴被告上海雅鑾房產經紀有限公司、霍某某(即文中的霍先生)、項某某隱私權糾紛案將在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第五法庭開庭審理。同日,謝娜、張杰起訴上述三名被告名譽權糾紛案在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第五法庭開庭審理。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思和中心持有包括上海市黃浦區復興中路507弄思南公館東苑7號101室房屋(以下簡稱系爭房屋)在內的多套房產。
為銷售其房產,思和中心與雅鑾公司之間達成非獨家委托代理銷售合作的合意,但雙方未簽訂書面合作協議。在同時期,思和中心與其他房產銷售或經紀公司也達成了類似的合作。
2019年6月21日、22日,雅鑾公司客戶經理霍某按照既往代理銷售模式安排并陪同張某、謝某及謝某母親羅某2等人(謝某、羅某2合稱意向買家)兩次前往標的房屋看房,雅鑾公司通過微信向思和中心做了看房報備,看房時亦由謝某簽署了《思南公館·東苑來訪登記表》。意向買家實地看房后,表達了計劃購買系爭房屋的意愿,并表示其不具備在滬購房資格,擬考慮以公司名義購房,雅鑾公司客戶經理霍某告知其可以注冊公司后購買,但之后意向客戶表示不再購買。
嗣后,雅鑾公司獲知意向買家通過太平戴維斯公司以“重慶眉開眼笑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名義(2019年10月成立,意向買家謝某占該公司99%的股份,意向買家羅某2占該公司1%的股份,并擔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19年12月14日簽訂了網簽合同,購買了系爭房屋,購房金額為5920萬元。
雅鑾公司認為太平戴維斯公司與眉開眼笑公司簽訂居間協議時間在6個月的客戶信息有效保護期,思和中心未注意到保護期即向太平戴維斯公司支付酬金,構成“跳單”。
對此,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謝某雖由雅鑾公司帶看房,但是在看房后,謝某與雅鑾公司之間再無聯系。對此雅鑾公司認為已經向謝某提供了以公司買房的方法,而眉開眼笑公司則認為雅鑾公司告知謝某以個人名義買房屬于限購,以公司名義買房也屬于限購,但雙方均未提供相應的證據。
因此,在沒有相應協議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無法確認雅鑾公司與謝某之間僅憑帶看房即成立了中介合同關系,更無法確認謝某事先或事后知曉會承擔帶看房后另行委托其他中介的法律后果,謝某與思和中心之間亦沒有“跳單”共謀的行為,故雅鑾公司要求認定謝某存在“跳單”共謀的主張,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最終,法院裁定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據悉,涉事房源位于上海思南公館。資料顯示,思南公館是上海市中心唯一一個以成片花園洋房的保留保護為宗旨的項目,涉事房源于2019年12月14日網簽,網簽價格5920萬元。如果按照當時上海“買家1%+賣家1%”的慣例,這套房源的中介費將近120萬元。
事情緣起2022年2月7日,一家自媒體發文稱,他的朋友H是豪宅經紀人,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兩次為張杰、謝娜帶看房源,后者以不喜歡該房為由不再購買。但此后不久,H經紀人發現二人已私下聯系房東上海思和資產經營管理中心,并購買了該房源,以此避開大額中介費。
明星、豪宅、跳單,醒目的關鍵詞令此事迅速全網發酵。根據上述經紀人提供的信息,張杰、謝娜所購房源為上海思南公館東苑7號101室。2022年2月7日,這名中介當事人接受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
啟信寶信息顯示,中介當事人名為霍如學,系上海雅鑾房產經紀有限公司法人。霍先生稱,他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兩次為張杰、謝娜帶看房源,后者以不喜歡該房為由不再購買。但此后不久,H經紀人發現二人已私下聯系房東上海思和資產經營管理中心,并購買了該房源,以此避開大額中介費。
霍先生告訴記者,因為這套房子實際是公司擁有,每次看房都有嚴格的審核流程,比如看房的時候需要核實看房人信息并登記。“我之前就成交過思南公館的房子,所以謝娜助理羅小京主動找的我,當時做了兩次帶看,傭金和價格都沒有細談,后來我再問起的時候,助理就告訴我謝娜不喜歡那里的房子。”
直到2020年夏天,霍先生發現這套房子已經出售,至于賣給誰,房東沒有說,但房東方其中一人承認是謝娜買的?;粝壬X得很奇怪,經過了解,發現正是謝娜夫婦購買了這套房子。“當時很生氣,覺得被欺騙,我就在一個群里討論這件事該如何處理。”
但沒過多久,謝娜夫婦的代理律師就找上了他。“他們真的神通廣大,竟然知道我們辦公地在哪兒,因為我們公司注冊地和辦公地不在一個地方。”
“兩名律師當面對我說,我泄露了他們當事人的個人信息,要追我們的刑事責任。”霍先生告訴記者,謝娜方說發布的照片涉及侵犯隱私,沒有質疑真假。
記者問及是否可證明他和謝娜之間簽過經紀合同,霍先生表示沒有,原因是還沒到確定買這一步,加上當初也是基于信任,畢竟還安排他兩次帶看,并且對方是名人。
據《每日經濟新聞》2022年2月9日報道,2月9日霍先生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獨家回應:
1、關于我為什么已經忍氣吞聲這么久,現在才選擇公布,是因為我知道自己渺小,加上當時感染新冠病情嚴重,整個人很悲觀,因此決定將整件事情的經過寫下來。
事情發展到現在,能否獲得這套房子的傭金早已不重要,我只是希望中介經紀人這個職業能夠得到尊重,我希望所有的經紀人以后都能被善待。
我在此承諾,這套二手房后期我若能通過法律途徑取得傭金,不論金額多少,我將直接全部捐出。
2、謝娜、張杰律師的發文,并沒否認我帶他們看房,因為我說的都是真實的。
3、我現在的身體狀況如同大家看到的,恢復得蠻好,謝謝大家關心。
2022年2月8日,謝娜、張杰委托律師事務所發布聲明稱,《謝娜、張杰跳單,威脅的中介感染了新冠》一文的信息提供者“H先生”在發布中捏造事實,提及的“跳單”“威脅”等虛假信息已涉嫌造謠誹謗。上述文章的信息提供者“H先生”已涉嫌違規,偷拍并發布個人隱私等行為,嚴重侵犯了其肖像權、隱私權和名譽權。
該律所聲明敬告各發布及轉發賬號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刪除相應內容,立即停止虛假信息傳播,并稱已受委托就以上三點提請進入司法程序流程,并對該事件、涉事人及相關社交賬號和平臺保留其他法律追究的權利。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中國裁判文書網、每經網(記者:吳若凡)、啟信寶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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