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5-16 00:25:38
每經記者 孫嘉夏 實習生 付彥橋 每經編輯 董興生
5月15日晚間,交大昂立(SH600530,股價2.49元,市值19.30億元)公告稱,公司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發的監管工作函。同日晚間,交大昂立披露收到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關于辭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報審計工作的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1月12日,交大昂立剛剛發布公告,將會計師事務所由大信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為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
5月15日晚發布的公告稱,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向中興華寄送了《解除相關業務約定書的通知》,解除與其簽訂的業務合作相關合同(《審計業務約定書》(【2023】第430240號)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業務約定書》(中興華【2023】第430241號))。為了能盡早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公司一直在和包括但不限于中興華在內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溝通協商,希望盡快推進審計工作。
2023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中興華《辭任函》,中興華認可雙方上述業務合作的相關合同已解除,并向公司提出辭任。
交大昂立稱,公司會盡最大努力盡快與其他會計師事務所溝通洽談,盡快履行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審議流程,盡早安排新的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審計工作。同時,公司也會加強與各方的溝通,組織有關人員加快推進定期報告編制披露工作,盡快核實查清涉及會計差錯更正的多項事項。公司董事會也會做到勤勉盡責,積極履行相關法定義務,督促抓緊完成定期報告的編制工作,盡快披露相關定期報告。
而這一公告發布后,上市公司也隨即收到上交所發出的《監管工作函》。
上交所指出,該事項影響重大。截至目前公司未就上述事項披露相關董事會決議,也未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要求公司結合《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補充披露該事項應當履行的決策程序、實際履行情況及其合規性。要求公司全體董事逐一發表意見,要求律師就該事項出具專項意見。
此外,上交所還要求公司應嚴格按照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規則要求,結合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資質、人員信息、業務規模、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和誠信狀況等信息,充分論證所選聘的會計師事務所專業勝任能力,并履行必要的審議程序,盡快依法合規選聘審計機構。公司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應當履職盡責,采取必要的措施,審慎評價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勝任能力等情況,并發表審查意見、獨立意見。
交大昂立目前麻煩不少,5月12日,公司還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未按時披露年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2023年5月9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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