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6-09 00:24:50
每經編輯 孫志成 蓋源源
5月29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岳陽經開區)原法制辦主任李平等6人貪污、受賄、行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公開宣判。
在這起案件中,一名科級官員與社會人員“內外勾結”,通過打“假官司”的形式,非法套取3億余元公款。
隨著法院的宣判,這起“小官巨貪”的案件案情也逐漸浮出了水面。
套取公款3億元
被判死緩
據岳陽日報,5月29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法制辦原主任李平等6人貪污、受賄、行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公開宣判。
圖片來源: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號
被告人李平犯貪污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被告人李宏旭犯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被告人張金波犯貪污罪、行賄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數罪并罰,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劉新華、艾道義、姚鋼犯貪污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八年、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
經審理查明,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平擔任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法制辦主任、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法制辦主任期間,利用經手辦理涉法信訪案件、涉法訴訟案件的職務便利,分別伙同被告人李宏旭、張金波、劉新華、艾道義、姚鋼先后四次通過虛假訴訟或制造虛假訴訟證據等手段,騙取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財物共計人民幣32335.6887萬元,其中既遂7089.3575萬元,未遂25246.3312萬元。
另查明,2013年7月,李平、李宏旭利用職務便利,偽造訴訟證據,為張金波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而向其索要財物。2014年10月至2016年1月,李宏旭在代理與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訴訟案件中,請托李平及他人以職務便利提供幫助,事后給予好處費。
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張金波在擔任益陽恒幫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直接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11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平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分別伙同其他5名被告人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被告人李平、李宏旭、張金波已經著手實行共同貪污犯罪,但因三被告人案發等意志以外的原因致部分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被告人李平、李宏旭利用李平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被告人李宏旭、張金波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被告人張金波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社會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還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李平任職的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是岳陽市管轄的縣級行政管理區。因此,李平身為開發區法制辦原主任,行政級別并不會高,然而,就是這樣一名級別不高的干部,竟然伙同他人,干出了這樣一樁牽涉數億元的貪污大案。即便只看其既遂部分,也稱得上是“小官巨貪”。
操縱小餐館店主
起訴政府套取兩千余萬
李平究竟是怎么騙取公款的?
近日,媒體的報道揭開了李平犯罪行為的冰山一角。
據法治日報報道,為了促進岳陽市區域經濟迅速發展,1992年4月,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正式成立。8年之后,這個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
岳陽一位公職人員透露,2014年1月,李平被任命為岳陽經開區法制辦主任,系一名科級官員。而他所在的部門,主要負責審查岳陽經開區行政合同、經濟合同、項目投資意向書等。
經常和“政府合同”打交道的李平,從中看到了“商機”,即虛構岳陽經開區拖欠他人項目建設款,然后讓他人找政府討要“債務”。在李平看來,只要找到合適的社會人員和他一起“里應外合”,這事就可以做得天衣無縫。
2013年,李平找到艾道義及其姐夫胥秋明,一起商議虛構其曾墊資參與岳陽經開區的一個基礎項目建設的事。
李平為艾道義虛構了一個為岳陽經開區園區內一處魚塘清淤、挖填及平整的工程。
這份虛構的工程協議名稱為《墊資清淤及挖填土方工程包干協議》,甲方是岳陽樓沿湖綜合開發總公司,乙方是艾道義,簽訂時間為“1993年8月20日”。
李平還和艾道義虛構了大量證據,試圖證明岳陽經開區拖欠了艾道義的項目資金:
1994年10月18日,岳陽樓沿湖綜合開發區管委會出具了一份《關于艾道義要求交付土地搞房地產開發的會議紀要》載明:“截至1994年12月20日止,艾道義投資本息149.6萬元、獎金本息4080元,總計150.008萬元;經多次做工作,艾道義同意了選擇以土地抵投資款本息等。”
1999年8月11日,岳陽樓沿湖綜合開發區并入岳陽經開區。同年11月20日,岳陽樓沿湖綜合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確認債務目錄載明:“欠艾道義30畝商業開發用地(抵墊資款150.008萬元及利息)。”
其間,岳陽經開區還多次給艾道義回函表示,原《墊資清淤及挖填土方工程包干協議》的義務由岳陽經開區承擔并繼續生效;如辦理不了土地權證,岳陽經開區按該宗土地出讓價補償艾道義的投資回報。
2009年7月20日,岳陽經開區就拖欠“項目建設款”一事再次回復艾道義:“部分資料遺失,將履行歷屆政府承諾。”
于是,在這些“證據”的支持下,艾道義成了被拖欠工程款的承包商。2015年9月,艾道義將岳陽經開區起訴至岳陽市中院。請求法院判令岳陽經開區為其一次性辦理30畝商業用地規劃和土地權證,并承擔一切辦證稅費和其他費用;如上述土地已不存在而無法交付,則請求法院判決岳陽經開區支付該30畝土地現有市場價值的相應對價款并按承諾支付10%的違約金(土地價值暫按6000萬元計算)。
據法治日報,案件在庭審過程中,作為被告的岳陽經開區應訴人員曾對艾道義證據材料所使用公章的真實性產生過質疑,并向法院申請對公章真偽進行鑒定。法院委托湖南省鑒真司法鑒定中心對公章真偽進行了鑒定,結果發現公章是真的。
岳陽市中院審理后認為,岳陽經開區對艾道義所作的交付30畝土地的承諾違反了法律規定,應當認定為無效。但岳陽經開區就支付數額、以及按出讓款的10%承擔違約金等承諾,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是有效的。
2017年2月28日,岳陽市中院一審判決岳陽經開區向艾道義支付2739萬元,并承擔18萬元訴訟費。后經法院扣除艾道義應承擔的訴訟費,艾道義的銀行賬戶共收款2719萬余元。
但2019年4月20日,公安機關在偵辦李平等人涉嫌犯罪案件中發現這起涉嫌虛假訴訟的線索,公安機關將相關線索提交岳陽市中院審查。岳陽市中院審查后,再審了此案,發現此案為一起虛假訴訟案件。
據法治日報,記者調查得知,艾道義在簽訂“施工協議”時,只不過是當地一家小餐館的店主。在操作這起虛假訴訟案件中,艾道義成了李平的“提線木偶”,其參與的訴訪活動都是受李平的指使。
這起“假官司”真相大白后,岳陽經開區向法院申請執行回轉2757萬元執行款,此前已經匯到艾道義賬戶的兩千余萬元的執行款,已被全部轉走。法院在執行中發現,此時艾道義已成了“七無人員”,即無銀行存款、無不動產登記信息、無有價證券、無網絡資金、無機動車輛、無對外投資、無公積金繳存記錄。
后經法院反復查找,2020年6月3日,法院只在某保險公司執行到了艾道義名下可供執行的保險資金61885.5元。此外,艾道義名下暫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
編輯|孫志成 蓋源源
校對|盧祥勇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岳陽日報、法治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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