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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定之日已至 聚之源未按時返還豐元股份7100萬訂金

    每日經濟新聞 2023-07-19 21:10:53

    每經記者 曾劍    每經編輯 張海妮    

    豐元股份(SZ002805,股價20.90元,市值58.53億元)7月19日晚間公告稱,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與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之源)約定時間已到期,聚之源尚未退回公司已支付的訂金。事實上,《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就此事曾報道指出,聚之源深陷諸多合同糾紛,并被執行、限高,其是否能夠按時向豐元股份歸還訂金存在疑問。 

    去年11月末,豐元股份宣布與劉炳生、蔡顯威、天域生態及聚之源簽訂了《股權投資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公司擬通過增資方式對聚之源進行投資,并預計持有后者35%股權。此后,上市公司于2022年年內向聚之源支付了7160.22萬元訂金。 

    按照《框架協議》,若因豐元股份內、外部審核/審批等客觀原因導致投資無法繼續實施的,應當在豐元股份書面通知聚之源(投資)無法實施后10個工作日內由聚之源無息退回豐元股份已支付的訂金。 

    此后,豐元股份于6月29日向聚之源發出《書面通知書》,通知其終止投資事項,要求聚之源接到公司《書面通知書》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公司已支付的訂金共計7160.22萬元。聚之源于7月4日簽收了上市公司發出的《書面通知書》,但至今未返還上述訂金。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聚之源陸續在今年1月12日、5月16日、5月24日被立案執行相關案件,執行標的分別為220.85萬元、2258.22萬元和98.40萬元。今年4月27日,因聚之源未在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未履行金額215.87萬元),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法院對聚之源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劉炳生采取了限制消費措施。 

    7月份以來,聚之源又新增了3條被執行案件,涉案金額從數萬元到十多萬元不等。 

    上市公司表示,公司將繼續向聚之源催要上述款項,與其協商相應的解決方案,同時不排除通過司法程序追繳上述款項,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目前公司尚在與聚之源協商相應的解決方案,上述款項的解決存在不確定性。上述款項可能存在無法收回的風險,公司計劃后續按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計提壞賬準備。”豐元股份還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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