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8-03 18:16:46
◎為進一步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此次《公告》將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在3年內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0元的各相關稅種稅收減免,相比財稅〔2019〕22號文規定的每年12000元稅收減免額度提高了8000元。
◎專家表示,從減免額度上看,每年12000元上浮到20000元,幅度超過66%,對于個體工商戶來說會產生明顯的獲得感。
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實習記者 石雨昕 每經編輯 陳旭
8月3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為進一步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此次《公告》將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在3年內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0元的各相關稅種稅收減免,相比財稅〔2019〕22號文規定的每年12000元稅收減免額度提高了8000元,并延續了省級行政區最高可上浮20%的規定。
西南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副教授、專碩中心實踐主任郝曉薇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此次稅收優惠政策調整,對相關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明顯加大了稅收優惠力度。從減免額度上看,每年12000元上浮到20000元,幅度超過66%,對于個體工商戶來說會產生明顯的獲得感。“這一稅收優惠政策的頒布,也從另一個角度體現出對民營經濟發展給予的大力支持。”
《公告》明確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20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郝曉薇解釋說,假設一個符合條件的重點人群人員在省會城市創辦個體工商戶,該個體工商戶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前年收入為500000元、成本為300000元,不考慮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及專項附加扣除,計算均四舍五入取整數,則應納增值稅為14563元、城市維護建設稅為1019元、教育費附加為437元、地方教育費附加為291元、個人所得稅為9849元,合計繳納稅收26159元,稅后所得為173841元。
“過去這些稅收只能減免12000元,稅收減免力度占稅后所得比例為6.90%,占總稅額的比例為45.87%。而按照新政策,最多可減免稅額20000元,稅收減免力度占稅后所得比例為11.50%,占總稅額的比例大幅提高,占比76.46% 。”
《公告》規定,上述人員具體包括:
1、納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的脫貧人口。
2、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
3、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4、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郝曉薇表示,該政策出臺聚焦就業創業問題,涉及疫情之后的民營經濟、鄉村振興、脫貧鞏固幾方面的宏觀背景。疫情帶來的行業沖擊和經濟弱復蘇壓力傳導到就業創業方面,從實踐上到觀念上都給創業積極性帶來了一定影響,民營經濟的人力資源吸引力也有所減弱。
個體工商戶屬于民營經濟范疇。當前,民營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郝曉薇表示,對于民營經濟的判斷一直有“56789”的說法,即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發展中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
本次出臺的政策涵蓋群體包括納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的脫貧人口。郝曉薇表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見微知著,這一稅收優惠政策的出臺,也是稅收治理主動融入鄉村振興戰略和鞏固城鄉脫貧成效的具體舉措之一。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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