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5 16:53:42
每經AI快訊,9月5日消息,《鄭州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辦法》9月1日起全面啟動實施?!掇k法》明確,嬰兒1周歲以前,每天給予女職工不少于2個小時的哺乳時間。每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在幼兒3周歲以前,每年 (周年)分別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 (自然日)的育兒假,育兒假期間視為出勤,各類工資、獎金照常計算、發放。多胞胎育兒假不累計,育兒假原則上不跨年 (周年)結轉。女職工產假期滿后,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準,可以請假至嬰兒1周歲,請假期間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鄭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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