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0-25 20:58:44
據記者統計,年內已有近120家中小銀行通過監管部門的股權變更審批。中小銀行股權變更呈現出哪些趨勢?主發起行和國資增持、非銀機構和自然人股東有序退出,釋放了哪些信號?
每經記者 劉嘉魁 每經編輯 張益銘
在改革化險的浪潮中,中小銀行股權變更動作頻頻。據記者統計,年內已有近120家中小銀行通過監管部門的股權變更審批。然而,也至少有3家中小銀行股權變更遭到罕見否決,原因均與擬受讓方的資質或主發起行的監管指標不符合要求有關。
中小銀行股權變更呈現出哪些趨勢?主發起行和國資增持、非銀機構和自然人股東有序退出,釋放了哪些信號?股權變更“加速”與“折戟”的背后,反映了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的緊迫性和復雜性,也為其發展轉型提供了借鑒和啟示。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固原監管分局發布一則批復,不同意寧夏彭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彭陽農商行”)變更股權的行政許可事項。
此前,寧夏彭陽農商行提交了法人股東寧夏城建機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城建機械”)擬受讓寧夏陽陽國際酒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陽陽酒莊”)股份的請示。
批復顯示,不同意該行變更股權的原因是受讓方寧夏城建機械凈資產占全部資產比例、權益性投資余額占凈資產比例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會令2022年第5號)第六十二條“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股權變更,受讓人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相應發起人(出資人)資格條件”和第十一條關于境內非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應符合年終分配后,凈資產不低于全部資產的30%(合并會計報表口徑),權益性投資余額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含本次投資金額,合并會計報表口徑)條件的規定。
截圖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根據批復,如寧夏彭陽農商行不服此決定,可在接到批復之日起60日內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夏監管局申請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企查查顯示,寧夏彭陽農商行的第一大股東為寧夏黃河農商行,持股比例為25.94%。寧夏陽陽酒莊為該行的第五大股東,持股比例為4.82%。值得注意的是,陽陽酒莊于2021年被限制高消費。同時,寧夏城建機械也是該行股東,持股比例4.16%,排名第七。
近年來,雖然中小銀行股東股權和公司治理一直處于“強監管、嚴監管”態勢下,受到監管部門高度關注,但股權變更被否決的現象甚是罕見。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年內至少已有三例中小銀行股權變更被否。此前,浙江淳安農商銀行和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股權變更申請被監管否決,原因與擬受讓方相關資質不達標、主發起行審慎監管指標不達標有關。
7月2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發布信息,浙江淳安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淳安農商銀行”)股權的擬受讓方淳安縣青溪新城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溪新城建設”)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股東條件,不予許可該公司受讓銀行股權的事項。
截圖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企查查顯示,青溪新城建設為國有獨資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冊資本為2.5億元,同時也是淳安農商銀行的第五大股東,持股比例為3.9%。
8月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主發起行齊商銀行的主要審慎監管指標不符合監管要求,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規定的資質條件,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不同意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股權變更申請事項。
截圖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根據企查查數據,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的第一大股東為齊商銀行,持股比例為50.5%。
公開信息顯示,齊商銀行成立于1997年8月28日,是全國第四批城市信用社組建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下轄淄博支行等10家分行級單位,116家傳統支行和8家小微支行,控股發起設立了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截至2023年6月末,齊商銀行資產總額2232億元,各項存款余額1727億元,各項貸款余額1327億元,在淄博地區存貸款市場份額持續保持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首位。
然而,該行的資本充足水平呈現下降趨勢,不良貸款率則逐年攀升。截至2023年6月末,齊商銀行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1.07%、10.09%、8.4%,分別較上年末下降了0.42、0.31、0.23個百分點。不良貸款率為1.91%,較2022年末上升了0.1個百分點,較2021年末上升了0.24個百分點。
從三家銀行股權變更被否的原因來看,均觸犯了《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相關規定。
《辦法》規定的資質條件顯示,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股權變更,受讓人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相應發起人(出資人)資格條件,投資人入股農村中小銀行機構,應按照有關規定完整、真實地披露其關聯關系。
同時,農村中小銀行股權變更,其股東資格條件需要滿足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如取得控股權,應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等條件。而存在公司治理結構與機制有明顯缺陷,關聯企業眾多、股權關系復雜且不透明、關聯交易頻繁且異常,核心主業不突出且其經營范圍涉及行業過多等情形之一的境內非金融機構不得作為發起人。
今年以來,在改革化險的浪潮中,中小銀行股權變更動作頻頻。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開年至今,已有近120家中小銀行進行了股權變更。
雖有部分中小銀行股權變更“折戟”,但絕大多數中小銀行股權變更順利獲得了批復。記者梳理發現,在省聯社改革和村鎮銀行改革化險齊頭并進的背景下,中小銀行股權變動,總體而言呈現出以下五大趨勢:
一是主發起行增持旗下村鎮銀行。最典型的是溫州甌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溫州甌海農商行”)增持了旗下多家村鎮銀行股權。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官網顯示,8月初,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河北監管局批復同意了溫州甌海農商行通過股權受讓的方式增持了石家莊新華恒升村鎮銀行的股權,持股比例由45%變更為100%。8月22日,又批復同意了承德縣恒升村鎮銀行、平泉恒升村鎮銀行、固安恒升村鎮銀行的股權變更申請,均為其主發起行溫州甌海農商行通過股權受讓的方式增持股權,變更前持股比例分別為51%、51%、45%,變更后持股比例分別達到100%、84.4%、100%。
截圖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又如,10月1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批復同意蕪湖揚子農商行受讓三家公司持有的天津濱海揚子村鎮銀行4500萬股股份,受讓完成后,蕪湖揚子農商行持有天津濱海揚子村鎮銀行的股份比例達到54%。
此外,萊商銀行、杭州聯合農商行、浙江溫州鹿城農商行等銀行紛紛增持了旗下村鎮銀行股權。
二是國資增持中小銀行。6月9日,原湖北銀保監局批準武漢光谷金融控股集團受讓武漢海螺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持有的武漢農商行2.87億股,占其股本總額的5.26%。7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批復同意煙臺國豐投資控股集團受讓恒生銀行持有的煙臺銀行2億股股份。受讓完成后,煙臺國豐投資控股集團持有煙臺銀行2億股股份,持股比例為7.55%,為煙臺銀行第三大股東。
截圖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除此之外,重慶三峽銀行、福建海峽銀行、日照銀行等中小銀行的股權變更中都有國資大手筆增持的身影。
三是由主發起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受讓非銀機構股東的股份。7月14日,原河南銀保監局批復同意浙江德清農商行受讓德華集團、德清登利倉儲及3名自然人持有的范縣德商村鎮銀行共691.6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由38%躍升至51%。9月1日,浙江德清農商行又以受讓的方式獲得了德清縣中能熱電等三家非銀機構持有的浙江海寧德商村鎮銀行股份共2150萬股,受讓完成后,浙江德清農商行累計持有浙江海寧德商村鎮銀行10900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51.90%,獲得控制權。8月2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衢州監管分局批復同意杭州聯合農商行受讓浙江雪峰碳酸鈣持有的浙江常山聯合村鎮銀行360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6%),受讓后持股比例為46%。
截圖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除此之外,還有浙江義烏農商行、湖南瀏陽農商行、山東龍口農商行、浙江溫州龍灣農商行、云南紅塔農商行等銀行通過受讓非銀機構股東股權的方式,增持了旗下村鎮銀行、信用聯社等機構的股權。
四是大股東受讓部分自然人股東的股份。5月6日,原江西銀保監局批復同意浙江稠州商業銀行受讓李建明等11個自然人股東持有的吉安稠州村鎮銀行2200萬股股份。受讓后,浙江稠州商業銀行持有吉安稠州村鎮銀行5200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由30%增至52%。8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監管局批復同意溫州甌海農商行受讓劉冬等11名自然人股東持有的承德縣恒升村鎮銀行股份共計2450萬股,占全部股份的49%。股權轉讓完成后,上述股東不再持有股份,溫州甌海農商行持股比例由51%變更為100%。
截圖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五是由地級市以上的法人金融機構股東受讓轄內區縣機構持有的股份。例如,定邊縣是陜西省榆林市的下轄縣,5月10日,原陜西銀保監局批復同意陜西榆林農商行受讓陜西定邊農商行持有的陜西富平匯發村鎮銀行2800萬股股份。受讓完成后,陜西榆林農商行持股比例達到93.33%。同日,原陜西銀保監局批復同意陜西榆林農商行受讓陜西定邊農商行持有的陜西咸陽渭城匯發村鎮銀行1650萬股股份。受讓完成后,陜西榆林農商行持股比例為33%。
截圖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在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向縱深推進之際,股權變更動作頻頻,如何解讀上述趨勢?釋放出哪些信號?
一位中小銀行監管業務專家對記者表示,關于主發起行增持旗下村鎮銀行,主要是為了化解風險。“上級部門要求就是主發起行履行責任,多是兼并或上收,減量改革”。
原銀保監會于2020年底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村鎮銀行化解風險改革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來,全國各地均有村鎮銀行主發起行以補充資本、增持股權、吸收合并等方式,落實風險處置牽頭責任,推動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實現持續健康發展。
《通知》明確,對于有出資意愿和處置能力的主發起行(含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屬地銀保監局和并表銀保監局可根據風險處置的實際需要,按規定程序審慎研究確定其對村鎮銀行增資所需滿足的監管評級、監管指標等相關條件,支持其向所發起設立的高風險村鎮銀行增資擴股,或在真實、潔凈、合規的前提下,通過多種方式協助處置不良貸款,同時要認真評估主發起行包括出資能力、風險狀況在內的綜合情況,防止因處置風險而形成新的風險。
當前,地方國資入股是中小銀行補充資本的重要途徑。關于國資增持中小銀行的趨勢,該專家表示,“現在各省落實屬地處置責任,一是增加國資股權占比,二是補充流動性。”
關于主發起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受讓非銀機構股東的股份這一現象,他認為,非銀機構股東有序退出,是為了更好地理順股權關系,減少其他機構干預,推動改革化險。
“回收自然人股東股份亦是優化股權結構的舉措之一,減少分散自然人股東,增加法人股權比重,科學優化股權結構。”他進一步表示。
關于自然人股東的持股比例,《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規定,單個自然人及其近親屬合計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農村商業銀行股本總額的2%。職工自然人合計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農村商業銀行股本總額的20%。
此前,原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銀保監會通氣會上表示,農村中小銀行股東“小、散、弱”情況普遍,一些機構仍然存在內部人控制、外部人操縱、違規關聯交易等問題。
記者注意到,部分中小銀行股權分散、自然人股東占比高的現象尤為突出。例如企查查顯示,陜西定邊農商行的股權結構為:李霞等1910戶非職工自然人股東持股45.54%,李存林等417戶職工股東持股18.23%,而法人股東中持股比例最大的是榆林市富春現代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持股占比僅為3.28%??梢?,該行職工自然人合計投資入股比例接近監管上限,股權結構較分散。
中小銀行改革化險進程中,深化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改革首當其沖,暗藏著“危”與“機”。
10月11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其中載明,多渠道補充中小銀行資本,完善中小銀行治理機制,強化股權管理,加強穿透審查,嚴肅查處虛假出資、循環注資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約束大股東行為,嚴禁違規關聯交易。壓實村鎮銀行主發起行責任,提高持股比例,強化履職意愿,做好支持、服務和監督,建立主發起行主導的職責清晰的治理結構。
10月21日,《國務院關于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中指出,持續推進中小銀行改革化險,“一省一策”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穩步推動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和風險化解。進一步健全中小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嚴防大股東操縱和內部人控制。
在改革化險推動下,中小銀行股權加速變更,同時也伴生了遭到監管否決的罕見情形。前述專家認為,這一現象,除了與強化中小銀行公司治理、嚴格股東股權管理、股東資質審查等方面的“主動影響”有關之外,也有一些“被動因素”存在。
“農合機構經營效益變動,可能影響股東持股意愿。同時,若持股企業財務狀況不樂觀,也可能需要通過出售股權來變現。”他表示。
在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的背景下,監管部門加強公司治理,進一步嚴格股東資質審查和監管指標要求,對于規范中小銀行經營管理和提高風險防控能力至關重要。
同時,中小銀行股權變更的趨勢也反映出其發展和轉型的需求。通過優化股權結構,增加國資或主發起行等法人股東的持股比重,提高中小銀行的信用等級和市場競爭力,增強抗風險能力和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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