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3 16:12:46
每經AI快訊,科技部監督司組織編寫了《負責任研究行為規范指引(2023)》,提出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報材料,生成式人工智能不得列為成果共同完成人,同時強調科研人員應把科技倫理要求貫穿到研究活動的全過程。
《指引》適用對象包括科研機構、 高等學校、醫療衛生機構、企業及其科研人員,有關規范要求覆蓋科技活動的主要環節和過程。針對成果發布問題,《指引》強調,公布突破性研究成果和重大研究進展應經所在科研單位同意。未經科學驗證或同行評議的研究成果,不得向公眾傳播;不得將已發表的論文或其中的數據、圖片等再次發表,不得將多篇已發表論文各取一部分拼湊出“新成果”后發表。(科技部官網)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