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03 20:10:37
每經記者 陳浩 每經編輯 魏官紅
1月3日,利和興(SZ301013,股價15.42元,市值36億元)收到了深交所下發的監管函。此前一天,公司公告稱,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了來自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決定書》顯示,利和興存在多項問題:
一是相關業務收入確認時點與披露的會計政策不一致。公司相關業務主要依據對賬確認收入,且對賬時間滯后于驗收時間,與披露的收入確認政策不一致。
二是升級改造技術服務成本核算不規范。公司升級改造技術服務成本核算存在結轉不及時,不同項目之間成本分攤不合理等問題,導致收入成本不匹配。
三是存貨跌價準備計提依據不充分。公司對原材料和部分成品存貨減值準備的計提缺乏合理依據且存在不同年度隨意調節計提比例的情形,2021年對發出商品進行減值測試所使用的預計售價高于實際訂單售價。
四是在建工程和生產調試成本核算不準確。公司依據工程付款進度對在建工程進行核算;公司相關機器設備的調試成本未及時轉固,試生產期間良品的成本計價不準確。
《決定書》顯示,前述財務核算問題影響到公司相關年度定期報告信息披露的準確性,違反了相關規定;此外,公司在關聯方回避表決制度執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制定、貨幣資金管理和在產品管理等內部控制方面也存在不規范情況。依據相關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深交所于1月3日下發的監管函顯示,公司相關財務核算問題違反了深交所的相關規定,林宜潘作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賀美華作為公司財務負責人,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
利和興是一家設備制造廠商,主要服務于信息和通信技術等領域客戶,公司產品主要應用于移動智能終端和網絡基礎設施器件的檢測和制造領域。2022年,公司歸母凈利潤為-4139萬元。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收2.92億元,同比增長41.07%,歸母凈利潤為288萬元,同比扭虧為盈。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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